关于公开征求《红寺堡区残疾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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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红寺堡区残疾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建立规范我区残疾人运动员参加重大残疾人体育比赛奖励机制,设定科学合理的奖励标准,充分调动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残疾人运动员及残疾人体育工作者的训练热情与拼搏精神,积极培养并输送更多具有潜力的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鼓励他们在各类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中勇攀高峰,取得辉煌成绩。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5号)《 (略) 残疾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吴政办规发〔2023〕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红寺堡区残联起草了《红寺堡区残疾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我区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促进我区残疾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研读提出意见,对于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

自即日起至**日前,欢迎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略) 红寺堡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马荣

联系电话:0953-*,*(传真)

邮箱地址:*@*63.com

通信地址:红寺堡区弘德街与燕然路交叉口向东220米

邮政编码:*

来信请注明“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红寺堡区残疾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略) 红寺堡区残疾人联合会

**日




红寺堡区残疾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为进一步建立规范我区残疾人运动员参加重大残疾人体育比赛奖励机制,设定科学合理的奖励标准,充分调动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残疾人运动员及残疾人体育工作者的训练热情与拼搏精神,积极培养并输送更多具有潜力的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鼓励他们在各类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中勇攀高峰,取得辉煌成绩。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5号)《 (略) 残疾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吴政办规发〔2023〕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红寺堡区残联起草了《红寺堡区残疾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我区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促进我区残疾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研读提出意见,对于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

自即日起至**日前,欢迎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略) 红寺堡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马荣

联系电话:0953-*,*(传真)

邮箱地址:*@*63.com

通信地址:红寺堡区弘德街与燕然路交叉口向东220米

邮政编码:*

来信请注明“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红寺堡区残疾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略) 红寺堡区残疾人联合会

**日




红寺堡区残疾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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