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城市排洪排涝项目花园路-通灌路管道、方沟清淤及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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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城市排洪排涝项目花园路-通灌路管道、方沟清淤及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排洪排涝项目(花园路-通灌路)管道、方沟清淤及检测项目 JSZC-*-SHAN-G2024-001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HAN-G2024-0016

项目名称: (略) 排洪排涝项目(花园路-通灌路)管道、方沟清淤及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略) 排洪排涝项目(花园路-通灌路)管道、方沟清淤及检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略) 区二楼开标六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海州区振海路191号(保利水木芳华小区南侧人防大楼)506室

联系人:陈凯

联系电话: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 (略)

单位地址: (略) 海州区科苑路88号*品国际B座22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排洪排涝项目(花园路-通灌路)管道、方沟清淤及检测项目 JSZC-*-SHAN-G2024-001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HAN-G2024-0016

项目名称: (略) 排洪排涝项目(花园路-通灌路)管道、方沟清淤及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略) 排洪排涝项目(花园路-通灌路)管道、方沟清淤及检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略) 区二楼开标六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海州区振海路191号(保利水木芳华小区南侧人防大楼)506室

联系人:陈凯

联系电话: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 (略)

单位地址: (略) 海州区科苑路88号*品国际B座22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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