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新区十一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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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新区十一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五一新区十一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五一新区十一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2) 已由 第十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发改(投资)备〔2024〕1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 (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五一农场
3.工程规模:新建住宅楼共12栋,项目占地34588.75㎡,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3301.80㎡,地上总建筑面积57554.59㎡,地下总建筑面积15747.21㎡,容积率1.66。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
五一新区十一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景观、人防及外网除外)。 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编制并提交最终认定合格的竣工图。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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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1、近3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2、近3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至少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 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日 00时00分至 **日 01时00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份(.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本级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及时完善主体诚信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主体诚信库中已通过的企业信息为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正元工程 (略)
地 址:
新 (略) 新市区北京南路盈科广场A座16楼
地 址:
新 (略) 新市区维泰北路616号建咨大厦12楼
联 系 人:
刘翠
联 系 人:
赵雪红
电 话:
0991-*
电 话:
099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五一新区十一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五一新区十一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2) 已由 第十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发改(投资)备〔2024〕1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 (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五一农场
3.工程规模:新建住宅楼共12栋,项目占地34588.75㎡,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3301.80㎡,地上总建筑面积57554.59㎡,地下总建筑面积15747.21㎡,容积率1.66。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
五一新区十一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景观、人防及外网除外)。 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编制并提交最终认定合格的竣工图。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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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1、近3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2、近3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至少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 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日 00时00分至 **日 01时00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份(.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本级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及时完善主体诚信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主体诚信库中已通过的企业信息为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正元工程 (略)
地 址:
新 (略) 新市区北京南路盈科广场A座16楼
地 址:
新 (略) 新市区维泰北路616号建咨大厦12楼
联 系 人:
刘翠
联 系 人:
赵雪红
电 话:
0991-*
电 话:
099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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