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某单位年度证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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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某单位年度证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某单位2024-2025年度证件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某单位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20: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二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二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1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浩、胡晓晴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天津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硕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浩、胡晓晴022-*

项目概况

天津某单位2024-2025年度证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东大厦五楼第五事业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6

项目名称:天津某单位2024-2025年度证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做好2024-2025年证件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结合工作实际,完成2024-2025年证件服务、租赁设备系统对接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的项目需求书。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至**日或金额用尽(先到达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整体采购预算为预估值:119.08万元。供应商的所有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各项的预算单价,预算单价总和为*.44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日或金额用尽(先到达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四)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七)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度至开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未到缴 (略) 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开标日当月或上个月的该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东大厦五楼第五事业部)

方式:现场领取,同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 (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项目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不得出现围标串标的行为。若投标单位中标后,一经发现有围标串标的现象,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杨硕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李浩、胡晓晴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浩、胡晓晴

电 话:  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某单位2024-2025年度证件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某单位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20: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二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二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1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浩、胡晓晴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天津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硕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浩、胡晓晴022-*

项目概况

天津某单位2024-2025年度证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东大厦五楼第五事业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6

项目名称:天津某单位2024-2025年度证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做好2024-2025年证件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结合工作实际,完成2024-2025年证件服务、租赁设备系统对接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的项目需求书。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至**日或金额用尽(先到达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整体采购预算为预估值:119.08万元。供应商的所有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各项的预算单价,预算单价总和为*.44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日或金额用尽(先到达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四)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七)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度至开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未到缴 (略) 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开标日当月或上个月的该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东大厦五楼第五事业部)

方式:现场领取,同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 (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项目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不得出现围标串标的行为。若投标单位中标后,一经发现有围标串标的现象,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杨硕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李浩、胡晓晴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浩、胡晓晴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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