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家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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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家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城家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家公寓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城家公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盐开行审经备〔2024〕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经城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家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项目内部装修改造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299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30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 18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图审及消防图审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通过审查(如有)。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一年成活率达95%,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自补植之日起需满足两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两年。

(3)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城家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注:员工制服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绿建节能、施工图报审、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施需求驻场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

2.2.2采购: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等;

2.2.3施工:包含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所有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的工程施工项目;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6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开业运营前的相关验收工作所需的各项手续。

注:工程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 3.1.1 项和 3.1.2 项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 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④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以上四项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 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自 2023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3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4年 5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 (略) 级建设主管部门、 (略) 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1500万元及以上(其中设计业绩是指项目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达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以来。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 (略) 级有关部 (略) 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 年 6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标前由 (略) 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 (略) 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880/#/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见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

详见评标方案

1.2.2

经济标

详见评标方案

1.2.3

技术标

详见评标方案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R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R商务标

R经济标

R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R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 7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5.2

竞争性判断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R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4.绿色设计(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1、专业工程设计各评审要点定稿须明确满分分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8分)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5%、6%、6.5%、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5.5%、6%、6.5%、7%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除外)进行打分: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

(2)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

(3)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

(4)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执业证书的得0.5分。

注:(1)上述要求中同一人员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2)以提供的证书彩色扫描件作为计分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的均不得计分。

(3) 投标人须保证上述加分人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的均不得计分。

5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1分(具体按下述计分方式计分),本项最多仅计取1个业绩。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2)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计分的不参与本项计分。(3)设计业绩是指项目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达1500万元及以上。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1分(具体按下述计分方式计分),本项最多仅计取1个业绩。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2)参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计分的不参与本项计分。(3)设计业绩是指项目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达1500万元及以上。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分乘0.8;

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

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满分;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

(三)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6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同步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515-*。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1.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81/#/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11.3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广联达投标GEB8(全国)下载网址为:http://**#/download

11.4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81/#/login(注:CA锁登录时需先从交易平台登录绑定后才能登录开标大厅系统);

11.5 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盐城专线: * CFCA盐城专线:*;

11.6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 樊红丽* 薛工* 或 蔡工*。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经城 (略)

地址:东湖国际品鉴中心2楼

联系人: 薛先生

电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地址: (略) 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楼2007室

联系人:*先生、戴女士

电话:0515-*、*

电子邮件: *@*q.com

城家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家公寓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城家公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盐开行审经备〔2024〕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经城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家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项目内部装修改造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299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30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 18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图审及消防图审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通过审查(如有)。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一年成活率达95%,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自补植之日起需满足两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两年。

(3)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城家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注:员工制服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绿建节能、施工图报审、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施需求驻场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

2.2.2采购: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等;

2.2.3施工:包含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所有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的工程施工项目;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6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开业运营前的相关验收工作所需的各项手续。

注:工程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 3.1.1 项和 3.1.2 项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 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④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以上四项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 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自 2023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3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4年 5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 (略) 级建设主管部门、 (略) 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1500万元及以上(其中设计业绩是指项目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达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以来。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 (略) 级有关部 (略) 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 年 6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标前由 (略) 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 (略) 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880/#/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见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

详见评标方案

1.2.2

经济标

详见评标方案

1.2.3

技术标

详见评标方案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R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R商务标

R经济标

R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R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 7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5.2

竞争性判断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R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4.绿色设计(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1、专业工程设计各评审要点定稿须明确满分分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8分)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5%、6%、6.5%、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5.5%、6%、6.5%、7%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除外)进行打分: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

(2)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

(3)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

(4)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执业证书的得0.5分。

注:(1)上述要求中同一人员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2)以提供的证书彩色扫描件作为计分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的均不得计分。

(3) 投标人须保证上述加分人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的均不得计分。

5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1分(具体按下述计分方式计分),本项最多仅计取1个业绩。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2)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计分的不参与本项计分。(3)设计业绩是指项目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达1500万元及以上。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1分(具体按下述计分方式计分),本项最多仅计取1个业绩。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2)参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计分的不参与本项计分。(3)设计业绩是指项目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达1500万元及以上。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分乘0.8;

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

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满分;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

(三)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6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同步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515-*。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1.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81/#/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11.3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广联达投标GEB8(全国)下载网址为:http://**#/download

11.4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81/#/login(注:CA锁登录时需先从交易平台登录绑定后才能登录开标大厅系统);

11.5 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盐城专线: * CFCA盐城专线:*;

11.6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 樊红丽* 薛工* 或 蔡工*。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经城 (略)

地址:东湖国际品鉴中心2楼

联系人: 薛先生

电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地址: (略) 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楼2007室

联系人:*先生、戴女士

电话:0515-*、*

电子邮件: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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