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项目、杰滨一期土地储备项目—向化街项目等5个项目照明工程及路灯供电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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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项目、杰滨一期土地储备项目—向化街项目等5个项目照明工程及路灯供电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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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DLGC000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项目、杰滨一期土地储备项目—向化街项目等5个项目照明工程及路灯供电工程施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6]125号、哈发改审批[2022]41号、哈发改审批[2022]60号、哈发改审批[2023]19号、哈发改审批[2023]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 (略)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建设 (略) 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项目、杰滨一期土地储备项目—向化街项目等5个项目照明工程及路灯供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
(1)郭地方路(国道同哈公路与国道绥满公路连接线团结东西路13至长江路段)项目建设地点为道外区团结镇郭地方路。
(2)北方丝路(黑龙江) (略) 土地储备项目-配套松菊路项目建设地点为香坊区,起点保健路,终点旭东街,道路为南北走向。
(3)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为道外区,起点南直路,终点火车头街,道路为东西走向;绿地工程建设地点为道外区大有坊街小区东侧与大有坊街交汇处。
(4)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项目,南新街起点振江街,终点东方庭园小区,道路为东西走向;公益街起点南新街,终点迎新二道街,道路为东西走向。
(5)杰滨一期土地储备项目—向化街项目建设地点为道外区,起点道口头道街,终点化工路,道路为东西走向。
2.3建设规模:
(1)郭地方路(国道同哈公路与国道绥满公路连接线团结东西路13至长江路段)项目:50KVA箱式变电站1台、10KV电缆线路。
(2)北方丝路(黑龙江) (略) 土地储备项目-配套松菊路项目:50KVA箱式变电站1台、10KV电缆线路、路灯。
(3)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50KVA箱式变电站1台、10KV电缆线路、路灯。
(4)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项目:50KVA箱式变电站1台、10KV电缆线路。
(5)杰滨一期土地储备项目—向化街项目:50KVA箱式变电站1台、10KV电缆线路。
2.4计划工期:**日至**日,共57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完成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供电完成、交付使用、及后期质保期内所有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035,035.13元。其中:
(1)郭地方路(国道同哈公路与国道绥满公路连接线团结东西路13至长江路段)项目-团结东西路13-新建10千伏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904,208.98元。
(2)北方丝路(黑龙江) (略) 土地储备项目-配套松菊路照明工程329,770.44元。
(3)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照明工程631,432.95元。
(4)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新建10千伏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505,400.25元。
(5)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项目-南新街与公益街交口新建10千伏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287,272.92元。
(6)杰滨一期土地储备项目-向化街项目-新建10KV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376,949.5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查询的相关信息(查询网址、账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的相关内容。),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至2024 年 08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30 分。
6.3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南岗区中山 (略) 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公布的结果为准。
9.4 投标人被 (略) 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 (略) 政府网站:http://**: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5 本项目执行《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51- *。
9.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略)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5066号
联系人:赵雷
联系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普石建设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十三层)
联系人:邱荣华、许万宇
电 话:0451-*
日 期: 2024 年 08 月 07 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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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DLGC000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项目、杰滨一期土地储备项目—向化街项目等5个项目照明工程及路灯供电工程施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6]125号、哈发改审批[2022]41号、哈发改审批[2022]60号、哈发改审批[2023]19号、哈发改审批[2023]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 (略)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建设 (略) 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项目、杰滨一期土地储备项目—向化街项目等5个项目照明工程及路灯供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
(1)郭地方路(国道同哈公路与国道绥满公路连接线团结东西路13至长江路段)项目建设地点为道外区团结镇郭地方路。
(2)北方丝路(黑龙江) (略) 土地储备项目-配套松菊路项目建设地点为香坊区,起点保健路,终点旭东街,道路为南北走向。
(3)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为道外区,起点南直路,终点火车头街,道路为东西走向;绿地工程建设地点为道外区大有坊街小区东侧与大有坊街交汇处。
(4)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项目,南新街起点振江街,终点东方庭园小区,道路为东西走向;公益街起点南新街,终点迎新二道街,道路为东西走向。
(5)杰滨一期土地储备项目—向化街项目建设地点为道外区,起点道口头道街,终点化工路,道路为东西走向。
2.3建设规模:
(1)郭地方路(国道同哈公路与国道绥满公路连接线团结东西路13至长江路段)项目:50KVA箱式变电站1台、10KV电缆线路。
(2)北方丝路(黑龙江) (略) 土地储备项目-配套松菊路项目:50KVA箱式变电站1台、10KV电缆线路、路灯。
(3)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50KVA箱式变电站1台、10KV电缆线路、路灯。
(4)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项目:50KVA箱式变电站1台、10KV电缆线路。
(5)杰滨一期土地储备项目—向化街项目:50KVA箱式变电站1台、10KV电缆线路。
2.4计划工期:**日至**日,共57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完成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供电完成、交付使用、及后期质保期内所有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035,035.13元。其中:
(1)郭地方路(国道同哈公路与国道绥满公路连接线团结东西路13至长江路段)项目-团结东西路13-新建10千伏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904,208.98元。
(2)北方丝路(黑龙江) (略) 土地储备项目-配套松菊路照明工程329,770.44元。
(3)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照明工程631,432.95元。
(4)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大有坊街及绿地项目-新建10千伏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505,400.25元。
(5)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项目-南新街与公益街交口新建10千伏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287,272.92元。
(6)杰滨一期土地储备项目-向化街项目-新建10KV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376,949.5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查询的相关信息(查询网址、账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的相关内容。),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至2024 年 08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30 分。
6.3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南岗区中山 (略) 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公布的结果为准。
9.4 投标人被 (略) 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 (略) 政府网站:http://**: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5 本项目执行《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51- *。
9.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略)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5066号
联系人:赵雷
联系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普石建设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十三层)
联系人:邱荣华、许万宇
电 话:0451-*
日 期: 2024 年 08 月 07 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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