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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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行政区域 利通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18: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19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希东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略)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利通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希东 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利 (略) 楼楼寺东侧上桥巷4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海 0953-*
附件:
附件1 报名回执单.xls

项目概况

“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Y-2024(ZC)07

项目名称:“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实施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鲜章和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略) ” (略) 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优惠政策。注:(4)、(5)、(6)、(7)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略)

方式:邮件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

2.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地址: (略) 利通 (略)         

联系方式:马希东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鸿 (略)             

地 址: (略) 利 (略) 楼楼寺东侧上桥巷44号            

联系方式:马海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希东

电 话:  09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行政区域 利通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18: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19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希东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略)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利通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希东 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利 (略) 楼楼寺东侧上桥巷4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海 0953-*
附件:
附件1 报名回执单.xls

项目概况

“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Y-2024(ZC)07

项目名称:“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实施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鲜章和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略) ” (略) 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优惠政策。注:(4)、(5)、(6)、(7)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略)

方式:邮件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

2.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地址: (略) 利通 (略)         

联系方式:马希东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鸿 (略)             

地 址: (略) 利 (略) 楼楼寺东侧上桥巷44号            

联系方式:马海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希东

电 话: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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