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吴忠市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 ||
行政区域 | 利通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 18: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9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希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3-* | ||
采购单位 | (略)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利通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希东 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利 (略) 楼楼寺东侧上桥巷4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海 0953-*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回执单.xls |
项目概况
“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Y-2024(ZC)07
项目名称:“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实施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鲜章和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略) ” (略) 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优惠政策。注:(4)、(5)、(6)、(7)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略)
方式:邮件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
2.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地址: (略) 利通 (略)
联系方式:马希东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鸿 (略)
地 址: (略) 利 (略) 楼楼寺东侧上桥巷44号
联系方式:马海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希东
电 话: 095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 ||
行政区域 | 利通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 18: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9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希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3-* | ||
采购单位 | (略)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利通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希东 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利 (略) 楼楼寺东侧上桥巷4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海 0953-*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回执单.xls |
项目概况
“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Y-2024(ZC)07
项目名称:“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从利通出发”宁夏越野文化旅游节宣传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实施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鲜章和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略) ” (略) 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优惠政策。注:(4)、(5)、(6)、(7)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略)
方式:邮件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 (略) 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
2.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地址: (略) 利通 (略)
联系方式:马希东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鸿 (略)
地 址: (略) 利 (略) 楼楼寺东侧上桥巷44号
联系方式:马海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希东
电 话: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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