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谢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鹏谢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鹏谢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鹏谢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 (略) 、 (略) 、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鹏谢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已被准建设,建设 (略) (略) 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村集体自筹,招 (略) (略) 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K值为:10%,发包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鹏谢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 7 日至2024年8 月13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小写:¥822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21 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 (略) 长乐区湖南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第20.5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 ,邮编: *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 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长乐区朝阳中路166号新华书店二楼(侧门)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李工 邮箱:*@*q.com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略) 长乐区湖南镇人民政府

地点: (略) 长乐区湖南镇


开标地点: (略) 长乐区湖南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鹏谢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鹏谢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 (略) 、 (略) 、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鹏谢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已被准建设,建设 (略) (略) 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村集体自筹,招 (略) (略) 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K值为:10%,发包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鹏谢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 7 日至2024年8 月13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小写:¥822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21 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 (略) 长乐区湖南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第20.5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 ,邮编: *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 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长乐区朝阳中路166号新华书店二楼(侧门)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李工 邮箱:*@*q.com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略) 长乐区湖南镇人民政府

地点: (略) 长乐区湖南镇


开标地点: (略) 长乐区湖南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