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某单位地方代理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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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某单位地方代理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发布正文:

锦州某单位地方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锦州某单位地方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NLSL-F10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代理范围

服务地点

选取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

备注

1

锦州某单位地方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物资、工程、服务项目业务咨询和委托招标代理

辽宁省

(略)

中标供应商数量按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三分之一把握(取下限整数,至多选7家,至少选1家),如有效投标供应商≥21家,那么选取7家供应商入围(排名前5的,签订正式合同,为正式中标供应商,第6、7名为备份供应商,暂不签订正式合同,第6、7名补进后,在签订正式合同)。

2年(先签订1年合同,到期后根据服务情况和采购政策视情视情续签1年),

需求单位如接到上级部门更换或重新选取代理机构相关通知,须立即终止合同。

本次公开招标产生的所有费用由需求单位支付。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报价应该为0%至2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单笔代理服务费最低金额3000元,不足最低金额的以最低金额计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使用广联达清标软件进行电子清标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的 (略) (略) 设有分支机构, (略) 有固定经营业务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招标委托代理或同类表述。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至 8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1 : 00 ,下午 15 : 00 至 17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略) 太和区。(电话咨询)

(三)投标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前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7.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使用广联达清标软件进行电子清标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2投标供应商的 (略) (略) 设有分支机构, (略) 有固定经营业务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7.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招标委托代理或同类表述。

8.所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前,必须签署《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供应商如有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如供应商未签署告知书,则不得领取采购文件)。

备注:以上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判定。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前需提供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8 月 27日 8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略) 太和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因本项目特殊,除投标授权代表应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请一名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到投标、开标现场以备答疑。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 (略) 太和区。

八、现场核查

公示评审结果结束后,采购方将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一旦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办公场所、人员配备、技术标准、项目业绩等与投标文件陈述内容不一致,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购方将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军队采购失 (略) 上予以公布。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先生、王女士

办公电话:*转*

移动电话:*、*

地 址: (略) 太和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米先生

办公电话: *转0301-*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锦州某单位

2024年 8 月 6 日



发布正文:

锦州某单位地方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锦州某单位地方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NLSL-F10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代理范围

服务地点

选取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

备注

1

锦州某单位地方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物资、工程、服务项目业务咨询和委托招标代理

辽宁省

(略)

中标供应商数量按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三分之一把握(取下限整数,至多选7家,至少选1家),如有效投标供应商≥21家,那么选取7家供应商入围(排名前5的,签订正式合同,为正式中标供应商,第6、7名为备份供应商,暂不签订正式合同,第6、7名补进后,在签订正式合同)。

2年(先签订1年合同,到期后根据服务情况和采购政策视情视情续签1年),

需求单位如接到上级部门更换或重新选取代理机构相关通知,须立即终止合同。

本次公开招标产生的所有费用由需求单位支付。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报价应该为0%至2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单笔代理服务费最低金额3000元,不足最低金额的以最低金额计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使用广联达清标软件进行电子清标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的 (略) (略) 设有分支机构, (略) 有固定经营业务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招标委托代理或同类表述。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至 8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1 : 00 ,下午 15 : 00 至 17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略) 太和区。(电话咨询)

(三)投标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前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7.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使用广联达清标软件进行电子清标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2投标供应商的 (略) (略) 设有分支机构, (略) 有固定经营业务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7.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招标委托代理或同类表述。

8.所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前,必须签署《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供应商如有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如供应商未签署告知书,则不得领取采购文件)。

备注:以上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判定。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前需提供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8 月 27日 8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略) 太和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因本项目特殊,除投标授权代表应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请一名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到投标、开标现场以备答疑。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 (略) 太和区。

八、现场核查

公示评审结果结束后,采购方将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一旦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办公场所、人员配备、技术标准、项目业绩等与投标文件陈述内容不一致,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购方将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军队采购失 (略) 上予以公布。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先生、王女士

办公电话:*转*

移动电话:*、*

地 址: (略) 太和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米先生

办公电话: *转0301-*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锦州某单位

2024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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