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办公室改建淋浴室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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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办公室改建淋浴室项目需求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改建淋浴室项目需求公示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物资采购办公室
行政区域 微山县 公告时间 **日 09:25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物资采购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任城区环城西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武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中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10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 *

  山东中都 (略) 受物资采购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建淋浴室项目需求公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建淋浴室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物资采购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任城区环城西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武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中都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1006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建设范围:包括:原卫生间、洗漱间块料拆除,铺设地砖、墙砖,吊顶、线路改造、更换门窗、衣柜、板凳、热水器、淋浴器等(包含建筑材料费、运输费、人工工资及保险等全部费用)。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装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改建淋浴室项目需求公示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物资采购办公室
行政区域 微山县 公告时间 **日 09:25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物资采购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任城区环城西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武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中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10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 *

  山东中都 (略) 受物资采购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建淋浴室项目需求公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建淋浴室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物资采购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任城区环城西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武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中都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1006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建设范围:包括:原卫生间、洗漱间块料拆除,铺设地砖、墙砖,吊顶、线路改造、更换门窗、衣柜、板凳、热水器、淋浴器等(包含建筑材料费、运输费、人工工资及保险等全部费用)。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装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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