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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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97号)和《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运农函〔2024〕15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略) 校、 (略) 所、各级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公开、公正的原则。拟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遴选,均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推荐函,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公示,筛选出符合本地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培训机构。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一式三份报县农业农村局。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附件: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为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97号)和《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运农函〔2024〕15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略) 校、 (略) 所、各级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公开、公正的原则。拟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遴选,均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推荐函,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公示,筛选出符合本地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培训机构。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一式三份报县农业农村局。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附件: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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