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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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汉滨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F-*F(1)

项目名称:汉滨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4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30,000.00

4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2(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茨沟镇、大河镇、关家镇、洪山镇、沈坝镇、谭坝镇、晏坝镇、瀛湖镇、中原镇、紫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8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工程设计服务

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茨沟镇、大河镇、关家镇、洪山镇、沈坝镇、谭坝镇、晏坝镇、瀛湖镇、中原镇、紫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20,000.00

8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2(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茨沟镇、大河镇、关家镇、洪山镇、沈坝镇、谭坝镇、晏坝镇、瀛湖镇、中原镇、紫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1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合同包2(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茨沟镇、大河镇、关家镇、洪山镇、沈坝镇、谭坝镇、晏坝镇、瀛湖镇、中原镇、紫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1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

五、开启

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香溪路8号)301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2、报名成功后须将介绍信、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 (略) 电子邮箱(*@*Q.com)进登记;未在规定发售时登记的,报名无效;

3、下载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4、电子采购文件技术支持:*、*;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6、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汉滨区大桥路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来会轩

电话:*

(略)

**日

项目概况

汉滨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F-*F(1)

项目名称:汉滨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4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30,000.00

4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2(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茨沟镇、大河镇、关家镇、洪山镇、沈坝镇、谭坝镇、晏坝镇、瀛湖镇、中原镇、紫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8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工程设计服务

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茨沟镇、大河镇、关家镇、洪山镇、沈坝镇、谭坝镇、晏坝镇、瀛湖镇、中原镇、紫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20,000.00

8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2(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茨沟镇、大河镇、关家镇、洪山镇、沈坝镇、谭坝镇、晏坝镇、瀛湖镇、中原镇、紫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1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合同包2(20 (略) 汉滨区坝河镇、茨沟镇、大河镇、关家镇、洪山镇、沈坝镇、谭坝镇、晏坝镇、瀛湖镇、中原镇、紫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1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

五、开启

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香溪路8号)301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2、报名成功后须将介绍信、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 (略) 电子邮箱(*@*Q.com)进登记;未在规定发售时登记的,报名无效;

3、下载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4、电子采购文件技术支持:*、*;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6、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汉滨区大桥路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来会轩

电话:*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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