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二期--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杭桂镇两个村供热改造、乡镇幸福大院改造及餐费补助、山普鲁镇扶贫车间提升改造、洛浦镇喀拉都外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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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二期--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杭桂镇两个村供热改造、乡镇幸福大院改造及餐费补助、山普鲁镇扶贫车间提升改造、洛浦镇喀拉都外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二期)--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杭桂镇两个村供热改造、 (略) 改造及餐费补助、山普鲁镇扶贫车间提升改造、洛浦镇喀拉都外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PXXCZXFZZJXM-01

项目名称: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二期)--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杭桂镇两个村供热改造、 (略) 改造及餐费补助、山普鲁镇扶贫车间提升改造、洛浦镇喀拉都外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二期)--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杭桂镇两个村供热改造、 (略) 改造及餐费补助、山普鲁镇扶贫车间提升改造、洛浦镇喀拉都外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包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采购安装(改造)宣传展板22个,法治宣传长椅12个,法 治趣味墙1个,法治宣传灯箱29个,法治宣传标识1个,法制 宣传书籍400册,法治图书角架子1个,法治长廊60个,法治 (略) 口法治宣传牌19个, (略) 1个,公共法律服 务室、人民调解室各项制度1套,宪法造型1套。
2、杭桂镇两个村供热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安装电采暖设备3台,其中120KW电采暖设备2台、84KW 电采暖设备1台,包括配套辅材、管道及安装调试(含自有的1 台60KW 电锅炉的配套设备)。分别为:杭桂镇向阳村2台,杭 桂镇欧吐拉艾日克村(120kw 电采暖设备)1台及原有电锅炉的 配套设备(包括控制柜、循环泵等)。
3、山普鲁镇扶贫车间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提标改造洛浦县山普鲁镇沙枣粉生产车间240平方米,配备风淋设备、通风设备,净化设备等。
4、洛浦镇喀拉都外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洛浦县洛浦镇喀拉都外村新建一座长度15.3米,宽度10.8 米,高度2.5米,面积为165.24平方的肉鸡养殖圈舍。圈舍内 部采用木质结构制作养殖区域,养殖厂房内部共设置3个养殖区 域,鸡舍养殖区底部距离地面1.1米,养殖区底面采用镂空塑料 格栅。
5、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提升硬件设施水平,完善功能布局,改造一个新时代文明 实践公园和9个乡镇实践所。
(2)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示范点提升打造,在全县范围内打 造文明实践站示范点13个(其中新打造 (略) )。
(3)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教育基地配套建设。
(4)提升改造宣传文化阵地2个。(具体参数见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二期)--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杭桂镇两个村供热改造、 (略) 改造及餐费补助、山普鲁镇扶贫车间提升改造、洛浦镇喀拉都外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改造及餐费补助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6个乡镇10个村为重点(多鲁镇布格拉库木村、巴什央 都玛村、阔尕其艾日克村,洛浦镇多外特村,杭桂镇巴什艾克尼 村、托万皮切克其村、琼库尔艾日克村,纳瓦乡尕帕阿日希村, 恰尔巴格镇阔恰艾日克村,山普鲁镇布拉克村),依托已建成养 老助餐场所(对尚未建立的,可采取村委会闲置房屋、闲置厂房 等进行改建)进一步配齐配全点位灶台、桌椅、冰柜等日常所需 设施设备及养老助餐点餐费补助。(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 45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电锅炉生产许可证或厂家授权许可书;
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许可书。;
【标项2】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 (略) 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错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洛 (略) 46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东诚 (略)

地 址:新疆和 (略) 古勒巴格街道团结广场社 (略) 56号四楼西区B13-217 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懿婷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二期)--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杭桂镇两个村供热改造、 (略) 改造及餐费补助、山普鲁镇扶贫车间提升改造、洛浦镇喀拉都外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PXXCZXFZZJXM-01

项目名称: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二期)--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杭桂镇两个村供热改造、 (略) 改造及餐费补助、山普鲁镇扶贫车间提升改造、洛浦镇喀拉都外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二期)--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杭桂镇两个村供热改造、 (略) 改造及餐费补助、山普鲁镇扶贫车间提升改造、洛浦镇喀拉都外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包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采购安装(改造)宣传展板22个,法治宣传长椅12个,法 治趣味墙1个,法治宣传灯箱29个,法治宣传标识1个,法制 宣传书籍400册,法治图书角架子1个,法治长廊60个,法治 (略) 口法治宣传牌19个, (略) 1个,公共法律服 务室、人民调解室各项制度1套,宪法造型1套。
2、杭桂镇两个村供热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安装电采暖设备3台,其中120KW电采暖设备2台、84KW 电采暖设备1台,包括配套辅材、管道及安装调试(含自有的1 台60KW 电锅炉的配套设备)。分别为:杭桂镇向阳村2台,杭 桂镇欧吐拉艾日克村(120kw 电采暖设备)1台及原有电锅炉的 配套设备(包括控制柜、循环泵等)。
3、山普鲁镇扶贫车间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提标改造洛浦县山普鲁镇沙枣粉生产车间240平方米,配备风淋设备、通风设备,净化设备等。
4、洛浦镇喀拉都外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洛浦县洛浦镇喀拉都外村新建一座长度15.3米,宽度10.8 米,高度2.5米,面积为165.24平方的肉鸡养殖圈舍。圈舍内 部采用木质结构制作养殖区域,养殖厂房内部共设置3个养殖区 域,鸡舍养殖区底部距离地面1.1米,养殖区底面采用镂空塑料 格栅。
5、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提升硬件设施水平,完善功能布局,改造一个新时代文明 实践公园和9个乡镇实践所。
(2)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示范点提升打造,在全县范围内打 造文明实践站示范点13个(其中新打造 (略) )。
(3)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教育基地配套建设。
(4)提升改造宣传文化阵地2个。(具体参数见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二期)--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杭桂镇两个村供热改造、 (略) 改造及餐费补助、山普鲁镇扶贫车间提升改造、洛浦镇喀拉都外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改造及餐费补助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6个乡镇10个村为重点(多鲁镇布格拉库木村、巴什央 都玛村、阔尕其艾日克村,洛浦镇多外特村,杭桂镇巴什艾克尼 村、托万皮切克其村、琼库尔艾日克村,纳瓦乡尕帕阿日希村, 恰尔巴格镇阔恰艾日克村,山普鲁镇布拉克村),依托已建成养 老助餐场所(对尚未建立的,可采取村委会闲置房屋、闲置厂房 等进行改建)进一步配齐配全点位灶台、桌椅、冰柜等日常所需 设施设备及养老助餐点餐费补助。(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 45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电锅炉生产许可证或厂家授权许可书;
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许可书。;
【标项2】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 (略) 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错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洛 (略) 46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东诚 (略)

地 址:新疆和 (略) 古勒巴格街道团结广场社 (略) 56号四楼西区B13-217 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懿婷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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