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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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质疑供应商:辽宁 (略)

贵公司对黑龙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救援套装及护具)(二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结果的质疑书。经审查符合法规受理条件,于2024年7月29日正式受理,又于2024年8月1日提供了补正材料,质疑答复时间以提供补正材料为基准时间计算。采购 (略) 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8月6日组织专家针对质疑事项进行了复议,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答复人名称

采购人: (略) 应急管理局

二、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关于质疑湖北宏华环境 (略) 没有社保问题。

质疑答复:湖北宏华环境 (略) 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更名前湖北 (略) 的4、5、6月份社保缴纳完税证明。并提供了企业更名为湖北宏华环境 (略) 的登记通知书。

质疑结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关于质疑中标产品规格参数有12项未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要求。

质疑答复:针对质疑单位提出的12条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问题答疑:

1、“质疑单位提出:1、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中的水面漂浮绳(合计五项),中标型号SY-PFS-T9.5。”

质疑答复:水域救援套装附表一、二、三、四、五项水面漂浮绳,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质疑结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2、“质疑单位提出2、附表11中的水域救援头盔中标型号SY-TK。”

质疑答复:水域救援十一项水域救援头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质疑结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3“质疑单位提出:3、附表11中的救援手套中标型号SY-ST。”

质疑答复:附表十一水域救援手套,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质疑结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4、“质疑单位提出:4、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中的救生圈(合计五项)”

质疑答复: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中的救生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质疑结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3:关于中标供应商湖北宏华环境 (略) 提供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有明显错误。第二项个人护具中未明确所属行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问题。

质疑答复: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第二项个人护具,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采购文件中已明确所属行业为工业。

质疑结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略) (略) 提出的质疑事项已逐一进行答复,并提供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辽宁 (略) 质疑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贵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本质疑处理答复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略) 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7日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质疑供应商:辽宁 (略)

贵公司对黑龙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救援套装及护具)(二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结果的质疑书。经审查符合法规受理条件,于2024年7月29日正式受理,又于2024年8月1日提供了补正材料,质疑答复时间以提供补正材料为基准时间计算。采购 (略) 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8月6日组织专家针对质疑事项进行了复议,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答复人名称

采购人: (略) 应急管理局

二、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关于质疑湖北宏华环境 (略) 没有社保问题。

质疑答复:湖北宏华环境 (略) 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更名前湖北 (略) 的4、5、6月份社保缴纳完税证明。并提供了企业更名为湖北宏华环境 (略) 的登记通知书。

质疑结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关于质疑中标产品规格参数有12项未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要求。

质疑答复:针对质疑单位提出的12条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问题答疑:

1、“质疑单位提出:1、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中的水面漂浮绳(合计五项),中标型号SY-PFS-T9.5。”

质疑答复:水域救援套装附表一、二、三、四、五项水面漂浮绳,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质疑结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2、“质疑单位提出2、附表11中的水域救援头盔中标型号SY-TK。”

质疑答复:水域救援十一项水域救援头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质疑结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3“质疑单位提出:3、附表11中的救援手套中标型号SY-ST。”

质疑答复:附表十一水域救援手套,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质疑结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4、“质疑单位提出:4、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中的救生圈(合计五项)”

质疑答复: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中的救生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质疑结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3:关于中标供应商湖北宏华环境 (略) 提供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有明显错误。第二项个人护具中未明确所属行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问题。

质疑答复: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第二项个人护具,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采购文件中已明确所属行业为工业。

质疑结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略) (略) 提出的质疑事项已逐一进行答复,并提供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辽宁 (略) 质疑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贵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本质疑处理答复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略) 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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