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新浜镇2024年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检查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竞争性磋商公告--新浜镇2024年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检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浜镇2024年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检查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松江区沪松路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下午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 (略) (略) 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新浜镇2024年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检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浜镇2024年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检查项目

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RS-2024CG096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浜镇2024年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检查项目,根据松江区河长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企事业单位雨污水分流工作监管的通知》(沪松河长办【2018】25号)以及《关于加强松江区雨污混接改造完成后排水设施移交及长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沪松河长办【2021】26号)的相关工作要求,拟对全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住宅小区和沿街商铺开展常态化的雨污分流检查,共涉及企事业单位约230家,住宅小区14个以及沿街商铺约750户,并对河道突发污染进行源头排查及采取相关应急措施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松江区新浜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6、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9、最高限价:81.1515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日起至**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 (略) 松江区沪松路27号(上海 (略) )进行现场验证审核: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略) 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现场审核验证时间:**日起至**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7:00时),地点: (略) 松江区沪松路27号,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日 下午 13时3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日 下午 13时3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 (略) 松江区沪松路27号三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书面磋商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松江区沪松路27号三楼会议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松江区新浜镇中心街1号

邮编:*

联系人:沈强

电话:(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址: (略) 松江区沪松路27号

邮编:*

联系人:王爱华

电话:(021)**80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浜镇2024年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检查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松江区沪松路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下午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 (略) (略) 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新浜镇2024年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检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浜镇2024年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检查项目

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RS-2024CG096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浜镇2024年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检查项目,根据松江区河长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企事业单位雨污水分流工作监管的通知》(沪松河长办【2018】25号)以及《关于加强松江区雨污混接改造完成后排水设施移交及长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沪松河长办【2021】26号)的相关工作要求,拟对全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住宅小区和沿街商铺开展常态化的雨污分流检查,共涉及企事业单位约230家,住宅小区14个以及沿街商铺约750户,并对河道突发污染进行源头排查及采取相关应急措施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松江区新浜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6、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9、最高限价:81.1515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日起至**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 (略) 松江区沪松路27号(上海 (略) )进行现场验证审核: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略) 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现场审核验证时间:**日起至**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7:00时),地点: (略) 松江区沪松路27号,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日 下午 13时3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日 下午 13时3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 (略) 松江区沪松路27号三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书面磋商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松江区沪松路27号三楼会议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松江区新浜镇中心街1号

邮编:*

联系人:沈强

电话:(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址: (略) 松江区沪松路27号

邮编:*

联系人:王爱华

电话:(021)**803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