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在线监测设备及站房等监控设备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一体化在线监测设备及站房等监控设备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一体化在线监测设备及站房等监控设备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4日09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一体化在线监测设备及站房等监控设备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一体化在线监测设备及站房等监控设备(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 14 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14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建平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建平县万寿街道宋杖子村小叶线北
联系方式: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建平县财富领域3号楼13-5室
联系方式:0421-*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建平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21-*
项目概况
一体化在线监测设备及站房等监控设备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4日09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一体化在线监测设备及站房等监控设备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一体化在线监测设备及站房等监控设备(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 14 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14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建平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建平县万寿街道宋杖子村小叶线北
联系方式: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建平县财富领域3号楼13-5室
联系方式:0421-*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建平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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