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4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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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4年第1号

一、项目编号:*-*-ZYZB

二、项目名称: (略) 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汇达通 (略)

地 址: (略) 西乡塘 (略) 243号南栋3单元六层* 号房

被投诉人:1广西中意 (略) 、 (略) 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 (略) (略) 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楼、 (略) 万 (略) (略) (略) 口往东南约90 米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结果不满, 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1.满足标项三技术参数的只有龙吸水牌(福建侨龙 (略) ),不足三家,具有限制性排他性;2.满足标项四技术参数的只有龙吸水牌(福建侨龙 (略) )唯一一家,具有严重的限制性和排他性;3.没有一家满足标项六清洗吸污车的技术要求,只能作废标处理;4.部分技术参数设置不科学不合理,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5.评分办法没有细化和量化,设置“内容完整、实际操作性强、采购人实际需求”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有歧义的描述,擅自扩大专家自由裁量权,涉嫌为某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不合法;6.评分标准中“技术参数性能响应(24分)”中,非标记“★ ”和“▲ ”的技术参数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不合法。投诉请求:1.暂停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责令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3.对招标文件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3、4成立,责令重新开展本项目分标3、4、6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投诉事项5、6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5、6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略) 财政局

2024年08月07日



一、项目编号:*-*-ZYZB

二、项目名称: (略) 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汇达通 (略)

地 址: (略) 西乡塘 (略) 243号南栋3单元六层* 号房

被投诉人:1广西中意 (略) 、 (略) 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 (略) (略) 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楼、 (略) 万 (略) (略) (略) 口往东南约90 米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结果不满, 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1.满足标项三技术参数的只有龙吸水牌(福建侨龙 (略) ),不足三家,具有限制性排他性;2.满足标项四技术参数的只有龙吸水牌(福建侨龙 (略) )唯一一家,具有严重的限制性和排他性;3.没有一家满足标项六清洗吸污车的技术要求,只能作废标处理;4.部分技术参数设置不科学不合理,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5.评分办法没有细化和量化,设置“内容完整、实际操作性强、采购人实际需求”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有歧义的描述,擅自扩大专家自由裁量权,涉嫌为某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不合法;6.评分标准中“技术参数性能响应(24分)”中,非标记“★ ”和“▲ ”的技术参数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不合法。投诉请求:1.暂停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责令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3.对招标文件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3、4成立,责令重新开展本项目分标3、4、6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投诉事项5、6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5、6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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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财政局

2024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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