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通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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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通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通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通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JSZC-*-JWZT-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WZT-C2024-0004

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通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万元(采购包1:53.*万元;采购包2:14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分包1最高限价为53.38万元;分包2最高限价为95.97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分别为:分包1:示警服;分包2:通用执法装备。

本项目共有2个标包,本次采购为分包1、分包2,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2个分包磋商,但只能成交一个分包(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评审顺序为:①分包1、②分包2,在评审阶段按评审顺序,若供应商在依次评审的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则供应商可以继续参加后续分包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后续分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完成内容。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

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获取或邮寄材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前须提交以下材料:①采购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

五、开启

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第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ttp://**_cxda/index.action;jsehttp://**)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3.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http://**/)”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投标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单位地址: (略) 玄武区珠江路63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经纬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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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通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JSZC-*-JWZT-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WZT-C2024-0004

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通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万元(采购包1:53.*万元;采购包2:14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分包1最高限价为53.38万元;分包2最高限价为95.97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分别为:分包1:示警服;分包2:通用执法装备。

本项目共有2个标包,本次采购为分包1、分包2,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2个分包磋商,但只能成交一个分包(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评审顺序为:①分包1、②分包2,在评审阶段按评审顺序,若供应商在依次评审的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则供应商可以继续参加后续分包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后续分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完成内容。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

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获取或邮寄材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前须提交以下材料:①采购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

五、开启

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第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ttp://**_cxda/index.action;jsehttp://**)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3.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http://**/)”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投标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单位地址: (略) 玄武区珠江路63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经纬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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