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支队泉山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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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支队泉山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徐州支队泉山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泉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7日 16: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江苏信仁 (略) (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14:30
开标地点 江苏信仁 (略) (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预算金额 ¥1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泉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泉山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志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信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伟 联系电话:0516-*

项目概况

徐州支队泉山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信仁 (略) (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XR-*

项目名称:徐州支队泉山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泉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信仁 (略) (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方式:①报名资料(格式不限,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授权代表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及电子邮箱);②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3.com)或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获取电子档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信仁 (略) (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 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4: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 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4: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略) 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孙伟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泉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略) 泉山 (略)         

联系方式:刘志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信仁 (略)             

地 址: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联系方式:孙伟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徐州支队泉山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泉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7日 16: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江苏信仁 (略) (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14:30
开标地点 江苏信仁 (略) (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预算金额 ¥1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泉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泉山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志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信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伟 联系电话:0516-*

项目概况

徐州支队泉山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信仁 (略) (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XR-*

项目名称:徐州支队泉山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泉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信仁 (略) (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方式:①报名资料(格式不限,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授权代表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及电子邮箱);②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3.com)或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获取电子档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信仁 (略) (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 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4: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 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4: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略) 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孙伟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泉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略) 泉山 (略)         

联系方式:刘志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信仁 (略)             

地 址: (略) (略) 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联系方式:孙伟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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