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丰田镇河道漂浮物打捞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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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5年丰田镇河道漂浮物打捞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2025年丰田镇河道漂浮物打捞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南靖县丰田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南靖县 公告时间 **日 16:0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 (略) --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庄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南靖县丰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横山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庄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庄、0596-*

项目概况

2024年-2025年丰田镇河道漂浮物打捞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 (略) --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采购[2024]020号

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丰田镇河道漂浮物打捞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4年-2025年丰田镇河道漂浮物打捞

1

*元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不得由前述项目负责人兼任。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章公章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响应人在岗人员,以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章公章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原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响应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 (略) --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丰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横山        

联系方式: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            

联系方式:小庄、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庄

电 话:  05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2025年丰田镇河道漂浮物打捞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南靖县丰田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南靖县 公告时间 **日 16:0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 (略) --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庄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南靖县丰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横山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庄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庄、0596-*

项目概况

2024年-2025年丰田镇河道漂浮物打捞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 (略) --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采购[2024]020号

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丰田镇河道漂浮物打捞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4年-2025年丰田镇河道漂浮物打捞

1

*元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不得由前述项目负责人兼任。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章公章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响应人在岗人员,以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章公章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原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响应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 (略) --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丰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横山        

联系方式: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2单元33F室            

联系方式:小庄、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庄

电 话:  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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