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华中武汉输油处16台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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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华中武汉输油处16台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管网华中武汉输油处16台车辆租赁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ZY24-SH07-FW836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 (略) 华中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 (略)
项目规模:因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武汉输油处需租赁车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为确保租赁业务流程合法合规,本次计划公开选商租赁15台SUV(基层输油站用)和1台商务车(武汉处机关使用),按照15台SUV车(每辆车购置价不高于20万),1台商务车(车辆购置价不高于38万)进行租赁。
标段编号:01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00
标段内容:因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武汉输油处需租赁车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为确保租赁业务流程合法合规,本次计划公开选商租赁15台SUV(基层输油站用)和1台商务车(武汉处机关使用),按照15台SUV车(每辆车购置价不高于20万),1台商务车(车辆购置价不高于38万)进行租赁。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车辆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在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汽车租赁业务备案,备案状态有效可查;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括内容同上),或 (略) 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服务业主方的盖章证明文件;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注:(1)—(4)项由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人员要求: 针对本项目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车辆调度、维修等工作。 其他要求: 1.提供的车辆应为自有车辆,所有车辆需为无抵押车辆,未被司法查封。现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内证明页,新购置车辆需提供承诺书。 2.排气量:SUV应为1.8T及以上;商务车2.0T及以上。 3.座位数:SUV应为5-7座;商务车7座。 4.公里数:10万公里以内。 5.车龄:5年以内(从初始注册登记日期起) 6.提供的车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车辆型号、燃料与动力、厂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座位、初始里程(公里)。 7.投标人需承诺实际提供车辆与本次投标车辆一致,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如车辆发生变更,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车辆不低于原提供车辆标准。(需提供承诺书)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 (略) 华中分公司
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 (略)
联系人:李伯轩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ttp://**@163.com
报价网址:http://**:8081/#/login

,武汉

招标项目名称:管网华中武汉输油处16台车辆租赁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ZY24-SH07-FW836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 (略) 华中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 (略)
项目规模:因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武汉输油处需租赁车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为确保租赁业务流程合法合规,本次计划公开选商租赁15台SUV(基层输油站用)和1台商务车(武汉处机关使用),按照15台SUV车(每辆车购置价不高于20万),1台商务车(车辆购置价不高于38万)进行租赁。
标段编号:01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00
标段内容:因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武汉输油处需租赁车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为确保租赁业务流程合法合规,本次计划公开选商租赁15台SUV(基层输油站用)和1台商务车(武汉处机关使用),按照15台SUV车(每辆车购置价不高于20万),1台商务车(车辆购置价不高于38万)进行租赁。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车辆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在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汽车租赁业务备案,备案状态有效可查;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括内容同上),或 (略) 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服务业主方的盖章证明文件;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注:(1)—(4)项由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人员要求: 针对本项目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车辆调度、维修等工作。 其他要求: 1.提供的车辆应为自有车辆,所有车辆需为无抵押车辆,未被司法查封。现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内证明页,新购置车辆需提供承诺书。 2.排气量:SUV应为1.8T及以上;商务车2.0T及以上。 3.座位数:SUV应为5-7座;商务车7座。 4.公里数:10万公里以内。 5.车龄:5年以内(从初始注册登记日期起) 6.提供的车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车辆型号、燃料与动力、厂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座位、初始里程(公里)。 7.投标人需承诺实际提供车辆与本次投标车辆一致,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如车辆发生变更,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车辆不低于原提供车辆标准。(需提供承诺书)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 (略) 华中分公司
联系人: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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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 (略)
联系人:李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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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htt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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