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工业区分校食堂餐饮服务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工业区分校食堂餐饮服务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工业区分校食堂餐饮服务补疑3
(2024LYHXFW00136)
一、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现将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经营状况及成效变更为“1.自**日以来具有服务1000人(含)以上企 (略) 校的餐饮服务业绩的,1000人(含)-1500人的合同得2分,1500人(含)-2000人的合同得4分,2000人(含)以上的合同得6分,服务业绩不累计,提供多份业绩的以最高为准。
注:①投标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等有效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②业绩证明材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须提供招标人(或合同*方)出具的证明。
2.自**日以来(以评定时间为准),管理(或承包经营)的食堂获得县(区)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部门量化评分为A级食堂单位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所获荣誉等主要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管理(或承包经营)的食堂经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 (略) 级及以上相关政府部门、餐饮类行业协会或者行业委员会的表彰。以证书为依据,市级的每一个得2分;省级及以上的每一个的得3分。按数量计算,最高得12分。(不同级别的同一表彰不重复计分,只以最高级别计分)
注: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所获荣誉等主要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无
三、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无
四、延期部分内容: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第四十五中学工业区分校
地 址: (略) 庐阳经开区清河路与太和路交口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地 址: (略) 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 系 人:庞工
联系方式:0551-*
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日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工业区分校食堂餐饮服务补疑3
(2024LYHXFW00136)
一、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现将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经营状况及成效变更为“1.自**日以来具有服务1000人(含)以上企 (略) 校的餐饮服务业绩的,1000人(含)-1500人的合同得2分,1500人(含)-2000人的合同得4分,2000人(含)以上的合同得6分,服务业绩不累计,提供多份业绩的以最高为准。
注:①投标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等有效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②业绩证明材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须提供招标人(或合同*方)出具的证明。
2.自**日以来(以评定时间为准),管理(或承包经营)的食堂获得县(区)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部门量化评分为A级食堂单位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所获荣誉等主要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管理(或承包经营)的食堂经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 (略) 级及以上相关政府部门、餐饮类行业协会或者行业委员会的表彰。以证书为依据,市级的每一个得2分;省级及以上的每一个的得3分。按数量计算,最高得12分。(不同级别的同一表彰不重复计分,只以最高级别计分)
注: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所获荣誉等主要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无
三、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无
四、延期部分内容: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第四十五中学工业区分校
地 址: (略) 庐阳经开区清河路与太和路交口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地 址: (略) 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 系 人:庞工
联系方式:0551-*
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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