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关于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灌云县关于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略)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部分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2〕29号,苏农计〔2022〕12号) (略) 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国创新试点暨项目实施视频培训会要求,2024年灌云县将实施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为推进灌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实施,现面向县内外遴选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若干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能够为灌云县13个镇街内农户(规模经营主体)等提供有效稳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略) 、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针对水稻、玉米、大豆和小麦耕种防收等环节或全程服务。

二、遴选条件

1、 (略) 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账号,在我县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2、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和设备。(1)机耕环节。服务组织拥有机耕农业机械不低于1台,具备日作业20亩以上能力。(2)机(播)插环节。服务组织拥有机(播)插农业机械不低于1台,具备日作业30亩以上能力。(3)机防环节。服务组织拥有机防机械设备不低于1台,具备日作业50亩以上能力。(4)机收环节。服务组织拥有机收农业机械不低于1台,具备日作业20亩以上能力,操作机手必须具备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上述“拥有”的农机设备指服务组织自购或农机手自购农机并带机加盟。所有参与项目服务的机具均要在作业前加装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监测系统(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等),并与“ (略)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平台”实现联网。大型农机具要符合农机安全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农机驾驶员要持证上岗。相同条件下,具备2年以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验的主体优先。

3、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齐全、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能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无不良征信记录或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没有恶意扰乱农业生 (略) 场价格的行为。

5、同一个机手或合作社成员只能以一个服务组织进行申报,不能用两个及以上服务组织重复申报。

三、遴选办法

(一)申报方式。自主申请,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不定期组织集中申报。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项目支持的环节(含全环节),结合自己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申报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参加本次集中申报的服务组织请于8月16日前到服务区域所在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于8月22日下班前汇总报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资料。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灌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样表)》(附件1)。

2、《服务主体承诺书》(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农业机械汇总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农机照片、证件复印件等)、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具体操作人员信息、机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已从事过类似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合同、经营档案和财务资料等。

(三)组织遴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遴选。

(四)信息公示。拟遴选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单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如无异议,则确认公示结果。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名单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联系人:许妮妮

电话:*

附件:1、《灌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

2、《服务主体承诺书》

3、《灌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农业机械汇总表》

4、《灌云县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5、《灌云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日

附件下载: 附件2:服务主体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5:灌云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下载: 附件1:灌云县中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docx.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灌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农业机械汇总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4:《灌云县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略)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部分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2〕29号,苏农计〔2022〕12号) (略) 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国创新试点暨项目实施视频培训会要求,2024年灌云县将实施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为推进灌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实施,现面向县内外遴选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若干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能够为灌云县13个镇街内农户(规模经营主体)等提供有效稳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略) 、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针对水稻、玉米、大豆和小麦耕种防收等环节或全程服务。

二、遴选条件

1、 (略) 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账号,在我县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2、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和设备。(1)机耕环节。服务组织拥有机耕农业机械不低于1台,具备日作业20亩以上能力。(2)机(播)插环节。服务组织拥有机(播)插农业机械不低于1台,具备日作业30亩以上能力。(3)机防环节。服务组织拥有机防机械设备不低于1台,具备日作业50亩以上能力。(4)机收环节。服务组织拥有机收农业机械不低于1台,具备日作业20亩以上能力,操作机手必须具备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上述“拥有”的农机设备指服务组织自购或农机手自购农机并带机加盟。所有参与项目服务的机具均要在作业前加装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监测系统(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等),并与“ (略)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平台”实现联网。大型农机具要符合农机安全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农机驾驶员要持证上岗。相同条件下,具备2年以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验的主体优先。

3、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齐全、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能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无不良征信记录或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没有恶意扰乱农业生 (略) 场价格的行为。

5、同一个机手或合作社成员只能以一个服务组织进行申报,不能用两个及以上服务组织重复申报。

三、遴选办法

(一)申报方式。自主申请,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不定期组织集中申报。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项目支持的环节(含全环节),结合自己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申报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参加本次集中申报的服务组织请于8月16日前到服务区域所在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于8月22日下班前汇总报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资料。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灌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样表)》(附件1)。

2、《服务主体承诺书》(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农业机械汇总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农机照片、证件复印件等)、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具体操作人员信息、机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已从事过类似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合同、经营档案和财务资料等。

(三)组织遴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遴选。

(四)信息公示。拟遴选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单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如无异议,则确认公示结果。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名单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联系人:许妮妮

电话:*

附件:1、《灌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

2、《服务主体承诺书》

3、《灌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农业机械汇总表》

4、《灌云县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5、《灌云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日

附件下载: 附件2:服务主体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5:灌云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下载: 附件1:灌云县中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docx.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灌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农业机械汇总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4:《灌云县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