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康保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消减总磷、总氮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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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康保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消减总磷、总氮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康保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消减总磷、总氮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KJL-2024-16
项目名称: 康保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消减总磷、总氮药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复合碳源1857吨,除磷剂150吨。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按采购人使用要求分批供货,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需求48小时内完成当次供货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 **日, 9:0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按照要求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工业 (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五)本项目为“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六)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投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均上传原件扫描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七)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八)监督部门:康保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方式:0313-* 通讯地址: (略) 康保县永安大街西32号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 康保 (略) 院内
联系方式: 邓万军 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 (略)
地 址: (略) (略) 康保县康保镇北关村
联系方式: 袁代霞 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代霞
电 话: 0313-*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康保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消减总磷、总氮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KJL-2024-16
项目名称: 康保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消减总磷、总氮药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复合碳源1857吨,除磷剂150吨。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按采购人使用要求分批供货,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需求48小时内完成当次供货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 **日, 9:0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按照要求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工业 (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五)本项目为“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六)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投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均上传原件扫描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七)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八)监督部门:康保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方式:0313-* 通讯地址: (略) 康保县永安大街西32号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 康保 (略) 院内
联系方式: 邓万军 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 (略)
地 址: (略) (略) 康保县康保镇北关村
联系方式: 袁代霞 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代霞
电 话: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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