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盛鑫-公开招标厦门市分公司物流项目省内运输外包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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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盛鑫-公开招标厦门市分公司物流项目省内运输外包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 (略) (略) 内运输外包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FJSXZBXMCS*]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 (略) (略) 内运输外包采购(第二次)

2、采购编号:FJSXZBXMCS*

3、项目概述: (略) (略) 整车运输业务外包采购

4、采购内容: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技术和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1

整车运输1

厦门-福州、莆田、宁德、三明、 (略) 的整车运输。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元

2

整车运输2

厦门-泉州、漳州、龙岩、 (略) 的整车运输。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可分开投标,也可一起投标

5、供应商资格条件(合同包1/合同包2):

5.1 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截图),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截图),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

5.3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c.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e、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磋商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磋商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5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磋商响应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提供承诺书和证明文件)

5.6 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和装备、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承诺书)

5.7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5.8 自**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9 自**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略) 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5.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5.11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5.13 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

5.14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5.15 磋商响应供应商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5.16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承担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5.17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8 磋商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19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须按要求提供)。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1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日至**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网上报名,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审核,审查通过后登录平台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款汇款凭证;

(4)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2)。

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以1个PDF文件的形式上传至平台。如有缺漏,审核不予通过,其报名将被拒绝。)

6.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1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3具体操作流程为:

有意参加供应商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 (略) 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 (略) (略) 银行账户(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涉及到文件费开发票事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公司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附1:账户信息”。首次参加电子投标(报价响应)的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首页点击下载中心“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磋商响应供应商”下载“操作手册-磋商响应供应商”,若遇平台注册及系统使用方面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或拨打电话400-808-6131(周一~周五9:00-17:00),CA使用问题可联系CA客服 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

6.4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上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报价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5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报价响应)时的单位名称一致,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响应)与质疑(异议)。

7、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须递交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及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

7.2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

(1)递交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 (略) 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福建 (略) 开标厅。

(3)递交方式:本项目仅允许磋商响应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本项目将进行现场磋商及二次报价,供应商必须委派磋商代表现场参与,因此本项目不支持通过邮寄等方式参与投标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方式送达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并且该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同时失效,其投标(报价响应)无效。

7.3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文件:

(1)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文件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2)递交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递交平台、签到、解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递交加密的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并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参加现场开标会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同时携带CA证书及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等),开标后应现场解密电子首次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能出席现场开标的,须在规定的远程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4)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远程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未参加现场开标会的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提示供应商在线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及时予以解密,供应商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六十分钟内未能在线解密操作,其投标(报价响应)视为无效。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5)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与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8、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日09:30时(北京时间), (略) 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福建 (略) 开标厅。

9、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或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通知,下同)向潜在供应商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供应商登记的为准。如供应商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邮件被退回或拦截、传真线路故障、潜在供应商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除以上形式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在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获取的信息概不负责。

注:

(1)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2)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3)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1、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仙岳路458号

项目经办人:朱先生

1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

联系人:王若琪、郑淑明、肖富强、丘金华

联系电话:0592-*

电子信箱:*@*63.com


附1:账户信息

报名获取磋商文件账户

报名缴交磋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厦门分公司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 (略) 厦门大唐支行

开户银行:邮 (略) 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520 0067 9013 0004 2690 7

银行账号:9350 0301 0018 0789 03

特别提示

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用/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报名费用/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磋商编号:)的报名费用/磋商保证金”。

附2:供应商报名表

序号

类别

信息

1

供应商名称

2

供应商注册地址

3

供应商联系电话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5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6

纳税人识别号

7

开户银行

8

银行账号

9

是否是一般纳税人

注:由于供应商提供供应商报名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福建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 (略) (略) 内运输外包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FJSXZBXMCS*]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 (略) (略) 内运输外包采购(第二次)

2、采购编号:FJSXZBXMCS*

3、项目概述: (略) (略) 整车运输业务外包采购

4、采购内容: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技术和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1

整车运输1

厦门-福州、莆田、宁德、三明、 (略) 的整车运输。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元

2

整车运输2

厦门-泉州、漳州、龙岩、 (略) 的整车运输。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可分开投标,也可一起投标

5、供应商资格条件(合同包1/合同包2):

5.1 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截图),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截图),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

5.3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c.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e、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磋商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磋商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5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磋商响应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提供承诺书和证明文件)

5.6 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和装备、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承诺书)

5.7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5.8 自**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9 自**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略) 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5.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5.11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5.13 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

5.14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5.15 磋商响应供应商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5.16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承担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5.17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8 磋商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19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须按要求提供)。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1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日至**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网上报名,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审核,审查通过后登录平台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款汇款凭证;

(4)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2)。

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以1个PDF文件的形式上传至平台。如有缺漏,审核不予通过,其报名将被拒绝。)

6.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1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3具体操作流程为:

有意参加供应商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 (略) 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 (略) (略) 银行账户(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涉及到文件费开发票事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公司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附1:账户信息”。首次参加电子投标(报价响应)的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首页点击下载中心“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磋商响应供应商”下载“操作手册-磋商响应供应商”,若遇平台注册及系统使用方面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或拨打电话400-808-6131(周一~周五9:00-17:00),CA使用问题可联系CA客服 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

6.4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上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报价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5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报价响应)时的单位名称一致,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响应)与质疑(异议)。

7、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须递交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及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

7.2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

(1)递交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 (略) 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福建 (略) 开标厅。

(3)递交方式:本项目仅允许磋商响应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本项目将进行现场磋商及二次报价,供应商必须委派磋商代表现场参与,因此本项目不支持通过邮寄等方式参与投标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方式送达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并且该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同时失效,其投标(报价响应)无效。

7.3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文件:

(1)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文件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2)递交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递交平台、签到、解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递交加密的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并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参加现场开标会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同时携带CA证书及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等),开标后应现场解密电子首次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能出席现场开标的,须在规定的远程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4)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远程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未参加现场开标会的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提示供应商在线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及时予以解密,供应商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六十分钟内未能在线解密操作,其投标(报价响应)视为无效。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5)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与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8、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日09:30时(北京时间), (略) 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福建 (略) 开标厅。

9、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或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通知,下同)向潜在供应商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供应商登记的为准。如供应商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邮件被退回或拦截、传真线路故障、潜在供应商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除以上形式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在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获取的信息概不负责。

注:

(1)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2)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3)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1、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仙岳路458号

项目经办人:朱先生

1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

联系人:王若琪、郑淑明、肖富强、丘金华

联系电话:0592-*

电子信箱:*@*63.com


附1:账户信息

报名获取磋商文件账户

报名缴交磋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厦门分公司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 (略) 厦门大唐支行

开户银行:邮 (略) 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520 0067 9013 0004 2690 7

银行账号:9350 0301 0018 0789 03

特别提示

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用/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报名费用/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磋商编号:)的报名费用/磋商保证金”。

附2:供应商报名表

序号

类别

信息

1

供应商名称

2

供应商注册地址

3

供应商联系电话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5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6

纳税人识别号

7

开户银行

8

银行账号

9

是否是一般纳税人

注:由于供应商提供供应商报名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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