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浩罕乡农村污水处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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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浩罕乡农村污水处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浩罕乡农村污水处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MZ-(2024)CS-014

项目名称: (略) 浩罕乡农村污水处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3

最高限价(元):*.4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浩罕乡农村污水处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3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建设农村污水管网0.7公里及附属配套设施。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本项目最高限价:*.43元(其中( (略) 本地务工人员)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11.51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个人明细表)。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具有依法缴纳近3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 (略)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带时间的截图并盖公章)。
(9)提供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注:1、“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http://**.cn/bhttp://**)”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喀什办理地点喀 (略) 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浩罕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浩罕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明志建设 (略)

地 址: (略) 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09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艳霜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略) 浩罕乡农村污水处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MZ-(2024)CS-014

项目名称: (略) 浩罕乡农村污水处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3

最高限价(元):*.4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浩罕乡农村污水处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3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建设农村污水管网0.7公里及附属配套设施。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本项目最高限价:*.43元(其中( (略) 本地务工人员)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11.51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个人明细表)。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具有依法缴纳近3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 (略)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带时间的截图并盖公章)。
(9)提供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注:1、“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http://**.cn/bhttp://**)”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喀什办理地点喀 (略) 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浩罕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浩罕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明志建设 (略)

地 址: (略) 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09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艳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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