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虹街道无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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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虹街道无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秦虹街道无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品目

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秦淮区人民政府秦虹办事处
行政区域 秦淮区 公告时间 **日 20: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预算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静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秦淮区人民政府秦虹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秦淮区宏光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静

项目概况

秦虹街道无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JSZC-*-JSWN-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WN-C2024-0005

项目名称:秦虹街道无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至2024年 8 月 14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请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3份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

地点: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五、开启

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http://**/)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http://**/)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 (略) 政府采购网”(http://**.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信用南京”或“ (略) 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ttp://**_cxda/index.action;jsehttp://**)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 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a、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b、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c、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秦淮区人民政府秦虹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秦淮区宏光路118号

联系人:曹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话:0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秦虹街道无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品目

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秦淮区人民政府秦虹办事处
行政区域 秦淮区 公告时间 **日 20: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预算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静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秦淮区人民政府秦虹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秦淮区宏光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静

项目概况

秦虹街道无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JSZC-*-JSWN-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WN-C2024-0005

项目名称:秦虹街道无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至2024年 8 月 14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请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3份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

地点: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五、开启

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http://**/)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http://**/)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 (略) 政府采购网”(http://**.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信用南京”或“ (略) 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ttp://**_cxda/index.action;jsehttp://**)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 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a、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b、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c、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秦淮区人民政府秦虹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秦淮区宏光路118号

联系人:曹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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