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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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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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724-2431Z360486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国e平台(网址:http://**)在线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431Z*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食材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2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期限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食材配送服务

2年

758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1)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服务需求: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外包投标标的主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国e平台(网址:http://**)在线获取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http://**)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2楼2号会议室( (略) 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日上午8:30至 **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注:(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http://**)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建议使用“QQ(http://**)、搜狗(http://**)”浏览器。

(2)首次在国e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在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国e平台线上获取:

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3)点所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a)登*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的对应子包生成订单;

(b)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

(c)获取订单完成及成功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查看具体项目订单。

(4)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叶小姐*,李先生*,叶小姐*。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附件

招标文件下载

javascript:bid_showfil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七路西40号骏涛华府        

联系方式:刘欣燕/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赖希捷,曾嘉伟,余力/020-*,02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希捷,曾嘉伟,余力

电 话:  020-*/*/*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日

,惠州,072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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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724-2431Z360486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国e平台(网址:http://**)在线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431Z*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食材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2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期限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食材配送服务

2年

758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1)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服务需求: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外包投标标的主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国e平台(网址:http://**)在线获取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http://**)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2楼2号会议室( (略) 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日上午8:30至 **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注:(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http://**)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建议使用“QQ(http://**)、搜狗(http://**)”浏览器。

(2)首次在国e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在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国e平台线上获取:

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3)点所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a)登*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的对应子包生成订单;

(b)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

(c)获取订单完成及成功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查看具体项目订单。

(4)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叶小姐*,李先生*,叶小姐*。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附件

招标文件下载

javascript:bid_showfil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七路西40号骏涛华府        

联系方式:刘欣燕/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赖希捷,曾嘉伟,余力/020-*,02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希捷,曾嘉伟,余力

电 话:  020-*/*/*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日

,惠州,072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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