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新州实验小学关于师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选取招标代理单位的邀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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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新州实验小学关于师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选取招标代理单位的邀标公告

(略) 新州实验小学关于师生食堂委托经营

项目选取招标代理单位的邀标公告

一、业主单位: (略) 新州实验小学

二、项目名称: (略) 新州实验小学师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 (略) 新州实验小学师生食堂,师生就餐人数估计250人左右,资金来源: (略) 新州实验小学师生食堂。

四、邀请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五、报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三)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备案证明材料(须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参加采购代理活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代理费用

代理服务费不得超过相关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日至**日(共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至12:00,下午3:00至5: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略) 新州实验小学总务处。

(四)凡有意参加邀标的单位,请在报名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新州项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和报价函。

八、选择办法

(一)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择优一家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二)确定的中标单 (略) 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

(略) 新州实验小学

**日


(略) 新州实验小学关于师生食堂委托经营

项目选取招标代理单位的邀标公告

一、业主单位: (略) 新州实验小学

二、项目名称: (略) 新州实验小学师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 (略) 新州实验小学师生食堂,师生就餐人数估计250人左右,资金来源: (略) 新州实验小学师生食堂。

四、邀请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五、报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三)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备案证明材料(须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参加采购代理活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代理费用

代理服务费不得超过相关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日至**日(共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至12:00,下午3:00至5: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略) 新州实验小学总务处。

(四)凡有意参加邀标的单位,请在报名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新州项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和报价函。

八、选择办法

(一)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择优一家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二)确定的中标单 (略) 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

(略) 新州实验小学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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