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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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GC-*-02001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10:11:34原文链接地址


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新能源汽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02-01

2.2项目名称: (略) 新能源汽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 (略) 城区

2.4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总费用13051.08万元,建设 (略) 主城区包括各个功能区,主要建设内容是在符合建设标准的停车场及小区内计划建设安装非机动车充电装置、消防设备及充电车棚402处,建筑面积56034.15平方米;安装新能源充电桩1051台,其中(快充)直流充电桩730台,(慢充)交流充电桩321台。

2.5服务期限要求:18个月(5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包括建设安装非机动车充电装置、消防设备及充电车棚、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等相关的所有工程项目,监理内容包含专业包 (略) 政、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强电、弱电、消防、信息化集成等)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为:91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 (略) 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 (略) 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泰山区泰前街道碧霞湖路116号

联系人:钱经理

联系电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衡 (略)

地址: (略) 环山路191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38-*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38-*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 (略) 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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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J-GC-*-02001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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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10:11:34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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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新能源汽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02-01

2.2项目名称: (略) 新能源汽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 (略) 城区

2.4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总费用13051.08万元,建设 (略) 主城区包括各个功能区,主要建设内容是在符合建设标准的停车场及小区内计划建设安装非机动车充电装置、消防设备及充电车棚402处,建筑面积56034.15平方米;安装新能源充电桩1051台,其中(快充)直流充电桩730台,(慢充)交流充电桩321台。

2.5服务期限要求:18个月(5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包括建设安装非机动车充电装置、消防设备及充电车棚、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等相关的所有工程项目,监理内容包含专业包 (略) 政、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强电、弱电、消防、信息化集成等)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为:91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 (略) 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 (略) 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泰山区泰前街道碧霞湖路116号

联系人:钱经理

联系电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衡 (略)

地址: (略) 环山路191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38-*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38-*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 (略) 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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