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招标公告
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FZC-F-1-24-046 | 发布时间 | 2024-08-08 |
项目名称 | 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项目 | 阅读量 | 8 |
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ZC-F-1-24-04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略) 诸城复烤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控制价:电动托盘车10台1650元/台.月(含税),拟租赁期三年,预算总金额不超过*.00元(含税),每年度预算金额不超过*.00元(含税),根据实际使用租赁月度,据实结算。
投标人报价超出控制价的,均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
包含维修人费用、维修用零备件费用等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内容:租赁10台电动托盘车。要求载荷不低于2.4T,站驾式、配脚踏板、密码锁、锂电池配充电器,支撑腿宽度550毫米以上,行驶速度可以设定的智能化较高的站驾式电动托盘车,用于烟叶复烤加工过程中的原烟搬运、原烟装回潮罐、原烟出回潮罐等烟叶的搬运工作。
实施地点: (略) 诸城复烤厂
服务期:拟定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视招标人实际生产需求和服务情况,根据生产情况和评价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结算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通过信用中国、中国 (略)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禁止转包、分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 (略) 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拟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8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3、招标人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
13.1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
(一)行贿供应商;
(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
(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3.2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
(一)行贿数额不满*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
(二)行贿数额在*元(含)以上不满*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
(三)行贿数额在*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
(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13.3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禁入期限内一律不得参加全系统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13.4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供应商。
13.5成交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二)降低采购份额;
(三)缩短服务期限;
(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13.6本合同不得分包转包,如发生分包转包情形的违约责任。
13.7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存在中国 (略) 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3.8投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4、招标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15、公告媒介:、山东省采 (略) 、中国 (略)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08月08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08月15日 17 时 00 分(工作日)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科信 (略) ( (略) 历 (略) 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楼4层)现场登记并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基本信息(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 (略) 负责人获取邮箱:0536-*)
报名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4、信用查询截图(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④“中国 (略)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围标串标、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承诺(格式自拟)。
说明:①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套,且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②若因年检原因原件无法到场,需出具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③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④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 (略) 诸城复烤厂一楼招标室( (略) (略) 140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诸城复烤厂一楼招标室( (略) (略) 140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诸城复烤厂
地址: (略) (略) 140 号 (略) 诸城复烤厂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 (略)
地址: (略) 历 (略) 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楼4层
联系人:梁永娇
电话:0536-*
2024年08月08日
项目编号 | FZC-F-1-24-046 | 发布时间 | 2024-08-08 |
项目名称 | 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项目 | 阅读量 | 8 |
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ZC-F-1-24-04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略) 诸城复烤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控制价:电动托盘车10台1650元/台.月(含税),拟租赁期三年,预算总金额不超过*.00元(含税),每年度预算金额不超过*.00元(含税),根据实际使用租赁月度,据实结算。
投标人报价超出控制价的,均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
包含维修人费用、维修用零备件费用等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内容:租赁10台电动托盘车。要求载荷不低于2.4T,站驾式、配脚踏板、密码锁、锂电池配充电器,支撑腿宽度550毫米以上,行驶速度可以设定的智能化较高的站驾式电动托盘车,用于烟叶复烤加工过程中的原烟搬运、原烟装回潮罐、原烟出回潮罐等烟叶的搬运工作。
实施地点: (略) 诸城复烤厂
服务期:拟定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视招标人实际生产需求和服务情况,根据生产情况和评价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结算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通过信用中国、中国 (略)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禁止转包、分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 (略) 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拟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8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3、招标人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
13.1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
(一)行贿供应商;
(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
(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3.2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
(一)行贿数额不满*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
(二)行贿数额在*元(含)以上不满*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
(三)行贿数额在*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
(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13.3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禁入期限内一律不得参加全系统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13.4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供应商。
13.5成交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二)降低采购份额;
(三)缩短服务期限;
(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13.6本合同不得分包转包,如发生分包转包情形的违约责任。
13.7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存在中国 (略) 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3.8投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4、招标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15、公告媒介:、山东省采 (略) 、中国 (略)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08月08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08月15日 17 时 00 分(工作日)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科信 (略) ( (略) 历 (略) 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楼4层)现场登记并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基本信息(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 (略) 负责人获取邮箱:0536-*)
报名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4、信用查询截图(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④“中国 (略)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围标串标、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承诺(格式自拟)。
说明:①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套,且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②若因年检原因原件无法到场,需出具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③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④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 (略) 诸城复烤厂一楼招标室( (略) (略) 140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诸城复烤厂一楼招标室( (略) (略) 140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诸城复烤厂
地址: (略) (略) 140 号 (略) 诸城复烤厂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 (略)
地址: (略) 历 (略) 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楼4层
联系人:梁永娇
电话:0536-*
2024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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