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 (略) 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1.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治安巡逻、反恐怖、防暴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负责落实管理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违法犯罪等消防、 治安防范措施;3.负责落实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巡査、综合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等相关安保服务;4.协助办公区域周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秩序与维护;5.大厅咨询台引导工作;6.及时收发并交送报刊信件;7.配合股室、部门疏导人流,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8.*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治安巡逻、反恐怖、防暴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负责落实管理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违法犯罪等消防、 治安防范措施;3.负责落实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巡査、综合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等相关安保服务;4.协助办公区域周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秩序与维护;5.大厅咨询台引导工作;6.及时收发并交送报刊信件;7.配合股室、部门疏导人流,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8.*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 | * | 年 |
2 | 1.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治安巡逻、反恐怖、防暴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负责落实管理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违法犯罪等消防、 治安防范措施;3.负责落实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巡査、综合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等相关安保服务;4.协助办公区域周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秩序与维护;5.大厅咨询台引导工作;6.及时收发并交送报刊信件;7.配合股室、部门疏导人流,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8.*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治安巡逻、反恐怖、防暴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负责落实管理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违法犯罪等消防、 治安防范措施;3.负责落实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巡査、综合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等相关安保服务;4.协助办公区域周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秩序与维护;5.大厅咨询台引导工作;6.及时收发并交送报刊信件;7.配合股室、部门疏导人流,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8.*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 | * | 年 |
3 | 1.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治安巡逻、反恐怖、防暴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负责落实管理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违法犯罪等消防、 治安防范措施;3.负责落实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巡査、综合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等相关安保服务;4.协助办公区域周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秩序与维护;5.大厅咨询台引导工作;6.及时收发并交送报刊信件;7.配合股室、部门疏导人流,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8.*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治安巡逻、反恐怖、防暴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负责落实管理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违法犯罪等消防、 治安防范措施;3.负责落实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巡査、综合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等相关安保服务;4.协助办公区域周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秩序与维护;5.大厅咨询台引导工作;6.及时收发并交送报刊信件;7.配合股室、部门疏导人流,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8.*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 | * | 年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08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 (略) 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焦建培 *
采购单位: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8月08日
广 (略) 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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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治安巡逻、反恐怖、防暴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负责落实管理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违法犯罪等消防、 治安防范措施;3.负责落实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巡査、综合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等相关安保服务;4.协助办公区域周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秩序与维护;5.大厅咨询台引导工作;6.及时收发并交送报刊信件;7.配合股室、部门疏导人流,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8.*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治安巡逻、反恐怖、防暴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负责落实管理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违法犯罪等消防、 治安防范措施;3.负责落实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巡査、综合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等相关安保服务;4.协助办公区域周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秩序与维护;5.大厅咨询台引导工作;6.及时收发并交送报刊信件;7.配合股室、部门疏导人流,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8.*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 | * | 年 |
2 | 1.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治安巡逻、反恐怖、防暴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负责落实管理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违法犯罪等消防、 治安防范措施;3.负责落实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巡査、综合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等相关安保服务;4.协助办公区域周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秩序与维护;5.大厅咨询台引导工作;6.及时收发并交送报刊信件;7.配合股室、部门疏导人流,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8.*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治安巡逻、反恐怖、防暴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负责落实管理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违法犯罪等消防、 治安防范措施;3.负责落实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巡査、综合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等相关安保服务;4.协助办公区域周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秩序与维护;5.大厅咨询台引导工作;6.及时收发并交送报刊信件;7.配合股室、部门疏导人流,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8.*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 | * | 年 |
3 | 1.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治安巡逻、反恐怖、防暴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负责落实管理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违法犯罪等消防、 治安防范措施;3.负责落实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巡査、综合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等相关安保服务;4.协助办公区域周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秩序与维护;5.大厅咨询台引导工作;6.及时收发并交送报刊信件;7.配合股室、部门疏导人流,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8.*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治安巡逻、反恐怖、防暴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负责落实管理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违法犯罪等消防、 治安防范措施;3.负责落实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巡査、综合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等相关安保服务;4.协助办公区域周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秩序与维护;5.大厅咨询台引导工作;6.及时收发并交送报刊信件;7.配合股室、部门疏导人流,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8.*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 | * | 年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08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 (略) 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焦建培 *
采购单位: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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