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塔溪乡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锌钢护栏和大门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嫩江市塔溪乡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锌钢护栏和大门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农 (略) 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 (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塔溪乡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锌钢护栏和大门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略) 塔溪乡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锌钢护栏和大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项目编号:NJS_CQ_2024_S_0235
1.3 采 购 人: (略) 塔溪乡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 (略)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887,250.00元(含税)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锌钢护栏/3762米,锌钢大门/463米。
2.2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送货并安装完毕。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货款。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发票明细与本项目相关。
2.5 质保期:1年。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3.1.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报名审核人选择“金鹏聪”。
4.2获取时间: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获取地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4.4获取方式:
(1)方式一现场领取:意向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缴纳标书工本费,并提供以下材料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3) 汇款凭证。
(2)方式二邮寄领取:意向供应商应将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3)标书工本费汇款凭证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5)邮寄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发送至黑龙江农村 (略) 邮箱(*@*63.com),并务必电话告知(0451-*、*)平台,平台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将标书进行邮寄,同时供应商将上述材料邮寄至黑龙江农村 (略) 。
意向供应商须按采购公告内提供的汇款信息将标书工本费通过单位对公账户以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方式办理汇款。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黑龙江农村 (略)
开 户 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泰山路支行
行 号:*
账 号:*027
地 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电 话:0451-*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标书工本费”,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4.5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询比。
5 采购保证金
5.1 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万元整)。
5.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17:00前
5.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响应将被否决。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起止时间:**日13:30至14:00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现场递交。
6.3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 响应文件的审核
7.1 审核时间:**日9:00
7.2 审核地点: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8.其他说明
8.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审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2家,询比采购活动中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 (略)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塔溪乡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塔溪乡塔溪村
联 系 人:袁安平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联 系 人:金女士、朱先生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电话:0451-*
根据《关于加快农 (略) 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 (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塔溪乡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锌钢护栏和大门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略) 塔溪乡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锌钢护栏和大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项目编号:NJS_CQ_2024_S_0235
1.3 采 购 人: (略) 塔溪乡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 (略)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887,250.00元(含税)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锌钢护栏/3762米,锌钢大门/463米。
2.2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送货并安装完毕。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货款。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发票明细与本项目相关。
2.5 质保期:1年。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3.1.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报名审核人选择“金鹏聪”。
4.2获取时间: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获取地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4.4获取方式:
(1)方式一现场领取:意向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缴纳标书工本费,并提供以下材料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3) 汇款凭证。
(2)方式二邮寄领取:意向供应商应将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3)标书工本费汇款凭证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5)邮寄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发送至黑龙江农村 (略) 邮箱(*@*63.com),并务必电话告知(0451-*、*)平台,平台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将标书进行邮寄,同时供应商将上述材料邮寄至黑龙江农村 (略) 。
意向供应商须按采购公告内提供的汇款信息将标书工本费通过单位对公账户以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方式办理汇款。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黑龙江农村 (略)
开 户 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泰山路支行
行 号:*
账 号:*027
地 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电 话:0451-*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标书工本费”,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4.5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询比。
5 采购保证金
5.1 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万元整)。
5.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17:00前
5.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响应将被否决。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起止时间:**日13:30至14:00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现场递交。
6.3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 响应文件的审核
7.1 审核时间:**日9:00
7.2 审核地点: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8.其他说明
8.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审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2家,询比采购活动中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 (略)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塔溪乡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塔溪乡塔溪村
联 系 人:袁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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