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中医医院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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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中医医院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招标公告

各配送企业:

(略) 临床诊疗实际需求,医院将于近日接收新药资料,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属于“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挂网品种且不在红区内。

(二)符合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政策,并提交药品国家医保编码。

(三)属于《计划引进新药品种目录》(附件1)包含的品种和品规。

二、申报要求

(一)药品配送企业必须符合两票制要求并能提供该种药品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应药品在“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取得的配送权截图证明。

(二)配送企 (略) 建立配送关系。

(三)申报配送企业需准确、完整、规范填写所有申报资料,保证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报资料信息,则会被取消遴选资格。

三、申报资料

各配送企业应严格对照《计划引进新药品种目录》,真实、准确、规范提交如下资料:

1.药品申报信息表(附件2)

2.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3)

3.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

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

5.药品配送企业委托申明书(附件6)

6.药品生产企业授权药品配送企业委托书(附件7)

7.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附件8)

8.新药申报资料汇总表(附件9)

所有申报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计划引进新药品种目录》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申报。

四、报送时间

2024年08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送地点

门诊楼四楼药剂科(广 (略) 1号429室)。

(略) (略)

2024年8月8日

各配送企业:

(略) 临床诊疗实际需求,医院将于近日接收新药资料,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属于“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挂网品种且不在红区内。

(二)符合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政策,并提交药品国家医保编码。

(三)属于《计划引进新药品种目录》(附件1)包含的品种和品规。

二、申报要求

(一)药品配送企业必须符合两票制要求并能提供该种药品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应药品在“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取得的配送权截图证明。

(二)配送企 (略) 建立配送关系。

(三)申报配送企业需准确、完整、规范填写所有申报资料,保证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报资料信息,则会被取消遴选资格。

三、申报资料

各配送企业应严格对照《计划引进新药品种目录》,真实、准确、规范提交如下资料:

1.药品申报信息表(附件2)

2.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3)

3.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

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

5.药品配送企业委托申明书(附件6)

6.药品生产企业授权药品配送企业委托书(附件7)

7.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附件8)

8.新药申报资料汇总表(附件9)

所有申报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计划引进新药品种目录》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申报。

四、报送时间

2024年08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送地点

门诊楼四楼药剂科(广 (略) 1号429室)。

(略) (略)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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