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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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 (略) ( (略) (略) 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G-2024-*号

2.项目名称:《 (略) 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内容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等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 (略) (http://**),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特殊要求:/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 (略) (略) 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11楼)。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办理报名登记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2.地点: (略) 开评标室( (略) (略) 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11楼)。

六、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19日15时00分。

2.地点: (略) 开评标室( (略) (略) 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11楼)。

七、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 (略) 、 (略) 管理执法 (略) 。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会。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其磋商资料将被拒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 (略) 夷陵大道214号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立媛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 (略) ( (略) (略) 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G-2024-*号

2.项目名称:《 (略) 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内容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等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 (略) (http://**),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特殊要求:/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 (略) (略) 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11楼)。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办理报名登记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2.地点: (略) 开评标室( (略) (略) 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11楼)。

六、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19日15时00分。

2.地点: (略) 开评标室( (略) (略) 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11楼)。

七、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 (略) 、 (略) 管理执法 (略) 。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会。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其磋商资料将被拒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 (略) 夷陵大道214号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立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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