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内窥镜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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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内窥镜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子内窥镜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1

电子内窥镜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3.最高限价:*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8.1上述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如果投标供应商是报价货物制造厂家,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适用II、III类)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I类》;如果投标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适用III类)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II类,国家免除备案的除外);
8.2上述产品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II、III类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I类产品须具有《备案凭证》。
(九)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审计报告。
(十一)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货物相关数据信息,配合采购单位做好编目数据采集工作。投标人承诺按照统一要求在货物交付前完成打码贴签工作。
(十二)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 (略) 址:http://**)进行注册。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上海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上海 (略)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上海 (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
地 址:上海 (略)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纪检临时指派人员
联系电话:021-*
, (略) ,上海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子内窥镜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1

电子内窥镜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3.最高限价:*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8.1上述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如果投标供应商是报价货物制造厂家,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适用II、III类)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I类》;如果投标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适用III类)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II类,国家免除备案的除外);
8.2上述产品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II、III类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I类产品须具有《备案凭证》。
(九)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审计报告。
(十一)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货物相关数据信息,配合采购单位做好编目数据采集工作。投标人承诺按照统一要求在货物交付前完成打码贴签工作。
(十二)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 (略) 址:http://**)进行注册。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上海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上海 (略)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上海 (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
地 址:上海 (略)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纪检临时指派人员
联系电话:021-*
, (略)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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