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广门小学校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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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广门小学校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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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

广安宏天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广安区广门小学校(采购人)委托, (略) 广安区广门小学校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HTCG*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广安区广门小学校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

三、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金额:20万元

四、项目简介:

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8.类似业绩:供应商自**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以来具备1个类似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日0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建易采电子招标采购云平台(http://**)下载磋商文件。

7.2请各位潜在供应商提前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86-7788(工作日09:00-17:30)

7.3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注:

1.供应商未按以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获取磋商文件的,视其未成功报名。

3.若需要开具发票,请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单位开票信息盖鲜章送至代理机构处,超过时限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4.系统报名时提交附件需包含:1.报名登记表2.介绍信。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08月 16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地点: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管委会2号楼3楼广安宏天 (略) 第一开标室。

十、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建易采电子招标采购云平台(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广安区广门小学校

通讯地址:广安区枣山街道广门龙盘路387号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宏天 (略)

通讯地址: (略) 广安区站前大道东段163号2幢3楼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1.报名登记表2.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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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宏天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广安区广门小学校(采购人)委托, (略) 广安区广门小学校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HTCG*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广安区广门小学校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

三、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金额:20万元

四、项目简介:

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8.类似业绩:供应商自**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以来具备1个类似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日0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建易采电子招标采购云平台(http://**)下载磋商文件。

7.2请各位潜在供应商提前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86-7788(工作日09:00-17:30)

7.3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注:

1.供应商未按以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获取磋商文件的,视其未成功报名。

3.若需要开具发票,请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单位开票信息盖鲜章送至代理机构处,超过时限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4.系统报名时提交附件需包含:1.报名登记表2.介绍信。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08月 16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地点: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管委会2号楼3楼广安宏天 (略) 第一开标室。

十、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建易采电子招标采购云平台(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广安区广门小学校

通讯地址:广安区枣山街道广门龙盘路387号

联 系 人: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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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宏天 (略)

通讯地址: (略) 广安区站前大道东段163号2幢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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