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惠路惠景路-迎新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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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惠路惠景路-迎新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略) ( (略) - (略) )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 (略) - (略) )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略) 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略) ( (略) - (略) )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开行审[2023]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惠山经开区范围内
2.1.2 建设规模: (略) ( (略) - (略) )改造工 (略) 惠山区,是一条东 (略) (略) 。项目 (略) ,向东分 (略) 、 (略) 、 (略) 、 (略) 交叉后 (略) ,路线长约2.256km。道路红线宽度为35m,设计速度为50km/h。其中( (略) -京沪东侧)段为锡 (略) 惠山新城 (略) 恢复工程,由锡太高速负责建设。本次工程范围为(京沪东侧- (略) )段,项目西起京沪高速东侧,向东分 (略) (略) 、 (略) 、 (略) 交叉后 (略) ,全长约为2.01km。
2.1.3 合同估算价:*.*元
2.1.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08月10日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综合杆工程、绿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 (略) (略) 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资料。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类似工程的金额以合同金额上所注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上述材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3/08/08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5/08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3)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权利和义务;(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7)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6:00 至2024年08月13日 23:59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2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 (略) 、江苏省建设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 (略)
代理机构:
江苏 (略)
地址:
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
地址:
(略) (略) 311号崇文大厦21楼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
王维维
联系人:
张怀平、华佳静、胡凡
电话:
0510-*
电话:
*
传真:
传真:
05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3.com
2024年08月08日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略) ( (略) - (略) )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 (略) - (略) )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略) 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略) ( (略) - (略) )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开行审[2023]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惠山经开区范围内
2.1.2 建设规模: (略) ( (略) - (略) )改造工 (略) 惠山区,是一条东 (略) (略) 。项目 (略) ,向东分 (略) 、 (略) 、 (略) 、 (略) 交叉后 (略) ,路线长约2.256km。道路红线宽度为35m,设计速度为50km/h。其中( (略) -京沪东侧)段为锡 (略) 惠山新城 (略) 恢复工程,由锡太高速负责建设。本次工程范围为(京沪东侧- (略) )段,项目西起京沪高速东侧,向东分 (略) (略) 、 (略) 、 (略) 交叉后 (略) ,全长约为2.01km。
2.1.3 合同估算价:*.*元
2.1.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08月10日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综合杆工程、绿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 (略) (略) 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资料。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类似工程的金额以合同金额上所注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上述材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3/08/08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5/08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3)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权利和义务;(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7)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6:00 至2024年08月13日 23:59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2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 (略) 、江苏省建设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 (略)
代理机构:
江苏 (略)
地址:
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
地址:
(略) (略) 311号崇文大厦21楼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
王维维
联系人:
张怀平、华佳静、胡凡
电话:
0510-*
电话:
*
传真:
传真:
05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3.com
2024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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