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人员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宝应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人员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人员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JSZC-*-SONG-G2024-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ONG-G2024-0006

项目名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人员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52.2万元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要求:无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8.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9.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代理机构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 (略) 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

10.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11.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评)标活动当天保持手机畅通,供应商联系不上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宝应县白田中路101号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 (略)

单位地址:宝应县贸易城中心街128号

联系人:仲恒恒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恒恒

电话:*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人员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项目概况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人员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JSZC-*-SONG-G2024-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ONG-G2024-0006

项目名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人员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52.2万元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要求:无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8.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9.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代理机构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 (略) 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

10.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11.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评)标活动当天保持手机畅通,供应商联系不上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宝应县白田中路101号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 (略)

单位地址:宝应县贸易城中心街128号

联系人:仲恒恒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恒恒

电话:*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人员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