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斗镇2024年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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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斗镇2024年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玉斗镇2024年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项目名称) 玉斗镇2024年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 LSYC[2024]001号

致:福建 (略) 、福建省 (略) 、 (略)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玉斗镇2024年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玉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晟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 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6.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8日08时00分00秒至2024年08月13日17时00分00秒到福建省永春 (略) 599号 (福建立晟 (略) 永春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人民币,施工图纸及其它资料每份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000元整,开标前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招标人。中标人于中标当天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建设单位的账户中。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福建省永春 (略) 599号 (福建立晟 (略) 永春分公司) ,逾期将不予接受。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08月13日17时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 (略) (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玉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春县玉斗镇

邮 编:*

电 话:陈先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晟 (略)

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法石社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B区5楼

邮编:*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康先生

2024年08月08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收到你方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开标地点:福建省永春 (略) 599号 (福建立晟 (略) 永春分公司)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8-08 11:41:04

玉斗镇2024年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项目名称) 玉斗镇2024年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 LSYC[2024]001号

致:福建 (略) 、福建省 (略) 、 (略)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玉斗镇2024年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玉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晟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 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6.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8日08时00分00秒至2024年08月13日17时00分00秒到福建省永春 (略) 599号 (福建立晟 (略) 永春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人民币,施工图纸及其它资料每份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000元整,开标前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招标人。中标人于中标当天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建设单位的账户中。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福建省永春 (略) 599号 (福建立晟 (略) 永春分公司) ,逾期将不予接受。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08月13日17时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 (略) (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玉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春县玉斗镇

邮 编:*

电 话:陈先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晟 (略)

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法石社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B区5楼

邮编:*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康先生

2024年08月08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收到你方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开标地点:福建省永春 (略) 599号 (福建立晟 (略) 永春分公司)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8-08 11: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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