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陵镇焦庄社区精神障碍者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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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陵镇焦庄社区精神障碍者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精神障碍者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 (略)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安 (略) 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目前项目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实施地点: (略)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

2.1.2投资金额12万元

2.2招标范围:通过第三方组织对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的所有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涵盖上门专业评估建档;开展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生活技能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家庭支持等社区康复服务;以患者康复服务需求为导向,每年对所有符合康复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个案管理服务。(详见服务招标报价清单内容)

2.3 服务期: 3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4 服务质量要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印发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

2.5最高限价:12万(人民币);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2.6付款方式: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签订后预付当年款项的30%,项目结项合格后付清当年余款。第二、第三年付款依次类推。如项目未完成,则按照实际完成比例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方式,付款节点为按年度分期支付。项目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发包人支付服务款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全额正式发票。

2.7结算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本项目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正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

5.公告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自**日起至**日止。

5.2报名方式: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会员注册(注册网址http://**: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5.3集中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及资料审核。

5.4集中报名及资料审核地点: (略) 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 (略) 江都区广州路82号)。

5.5资料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6.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建安 (略) 江都分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 (略) 江都区润江路553号(席家花园北门东侧】。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报名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仟整(¥:2000.00);

7.2缴纳方式:投标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投标人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竞价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需在**日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而影响投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3本项目成交后,未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8.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8.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共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标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具体如下:

(1)授权委托书(如代理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原件

(2)授权委托人(如代理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于报名前3天内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信用结果截图(截图页面须保留网址)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认为可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8.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8.3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及本项目所有提疑的答复、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 (略) 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具体内容详见网站首页右上角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10.现场踏勘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所有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其他事宜

11.1招标人不召开答疑会;

11.2标段详情解释权归: (略)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12.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葛党萍

联系方式: *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安 (略)

地?址: (略) 江都区润江路553号(席家花园北门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

邮 箱:*@*q.com

(略)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精神障碍者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 (略)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安 (略) 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目前项目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实施地点: (略)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

2.1.2投资金额12万元

2.2招标范围:通过第三方组织对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的所有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涵盖上门专业评估建档;开展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生活技能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家庭支持等社区康复服务;以患者康复服务需求为导向,每年对所有符合康复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个案管理服务。(详见服务招标报价清单内容)

2.3 服务期: 3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4 服务质量要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印发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

2.5最高限价:12万(人民币);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2.6付款方式: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签订后预付当年款项的30%,项目结项合格后付清当年余款。第二、第三年付款依次类推。如项目未完成,则按照实际完成比例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方式,付款节点为按年度分期支付。项目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发包人支付服务款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全额正式发票。

2.7结算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本项目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正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

5.公告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自**日起至**日止。

5.2报名方式: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会员注册(注册网址http://**: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5.3集中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及资料审核。

5.4集中报名及资料审核地点: (略) 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 (略) 江都区广州路82号)。

5.5资料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6.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建安 (略) 江都分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 (略) 江都区润江路553号(席家花园北门东侧】。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报名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仟整(¥:2000.00);

7.2缴纳方式:投标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投标人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竞价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需在**日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而影响投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3本项目成交后,未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8.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8.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共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标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具体如下:

(1)授权委托书(如代理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原件

(2)授权委托人(如代理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于报名前3天内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信用结果截图(截图页面须保留网址)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认为可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8.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8.3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及本项目所有提疑的答复、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 (略) 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具体内容详见网站首页右上角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10.现场踏勘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所有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其他事宜

11.1招标人不召开答疑会;

11.2标段详情解释权归: (略)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12.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葛党萍

联系方式: *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安 (略)

地?址: (略) 江都区润江路553号(席家花园北门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

邮 箱:*@*q.com

(略)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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