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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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公告



湘潭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

湘潭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4】0052号,委托代理编号:WZZB-*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4】0052号

3、委托代理编号:WZZB-*号

4、采购项目预算:*元/年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8、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采购项目不超过预算2%的谈判保证金,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退还。

t成交金额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年限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湘潭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项目

湘潭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二年

*元/年

*元/年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t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日 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 (略) ( (略) 岳塘区河东大道48号金桂名城1栋1818号),逾期及非法定授权代表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进行公示。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县石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湘潭县石潭镇

联系人:周晓强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塘区河东大道48号金桂名城1栋1818号

联系人:罗婷 赵薇

电 话:0731-*

附件1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口微型口

口本公司自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 ,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__月__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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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

湘潭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4】0052号,委托代理编号:WZZB-*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4】0052号

3、委托代理编号:WZZB-*号

4、采购项目预算:*元/年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8、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采购项目不超过预算2%的谈判保证金,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退还。

t成交金额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年限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湘潭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项目

湘潭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二年

*元/年

*元/年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t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日 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 (略) ( (略) 岳塘区河东大道48号金桂名城1栋1818号),逾期及非法定授权代表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进行公示。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县石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湘潭县石潭镇

联系人:周晓强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塘区河东大道48号金桂名城1栋1818号

联系人:罗婷 赵薇

电 话:0731-*

附件1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口微型口

口本公司自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 ,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__月__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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