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M线1型电客车空调系统委外维修网上比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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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M线1型电客车空调系统委外维修网上比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略) APM线1型电客车空调系统委外维修项目

网上比价公告(第二次)

(略) 就APM线1型电客车空调系统委外维修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 (略) 上比价(第二次),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在 (略) (网址:http://**)参与本项目的比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 (略) 上比价,响应人须在比价公告期限内提出澄清(如有)并进行报名、报价,响应人参与报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合同条款及用户需求书(详见附件)。

备注:请合格的响应人完成会员加盟后参与项目。

一、比价内容:APM线1型电客车空调系统委外维修项目的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用户需求书”。

二、比价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总额为人民币*.15元,响应人报价不能高于控制价金额

三、公告时间、澄清时间、报名报价时间:

(一)公告时间: 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 17∶00止。

(二)澄清时间:各响应人如有澄清,请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8月12日17:00内登录 (略) 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时不得上传与澄清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则其后续报价无效。如我方采购采纳响应人所提出澄清,将发布澄清公告。

(三)报名、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17∶00止。响应人应在报名、报价截止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比价保证金、报价及解密。(如时间变化另行公告通知)

四、参与比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须为 (略) 会员。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价项目报名。

(二)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响应人有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三)响应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

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注:①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金额达到*元或空调数达到18台的空调机组生产或维修项目,需提供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②单独招标的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项目业绩,只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四)响应人提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五)关于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需提供附件:非联合体承诺函)。

(六)在本项目最终报价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五、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资质审查资料,不得上传与资质审查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具体提交时间以报价公告要求的时间为准,资料上传要求见附件11《资格审查文件上传要求》。

六、比价保证金:

(一)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元。比价保证金必须由响应人的银行对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响应人按照报价公告发布后 (略) 推送的银行账户缴纳比价保证金,具体提交时间见后续报价公告要求,并以收款银行显示保证金到账的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响应人,其报价无效。

(三)比价保证金的退还:业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应将响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适用现金、转账形式)退回中价候选人以外的响应人;业主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应将响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适用现金、转账形式)退回中价人和其他中价候选人。

七、合格响应人确定方法

报价公告发布后,所有响应人需按照报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缴纳比价保证金、报价并解密成功。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响应人的要求,按照附件1《资格评审表》对各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响应人才能成为合格响应人。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则视为公开比价失败。

八、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一)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合格的响应人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报价最低的响应人被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如遇评审价相同者,由评审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价候选人的排序。

项目合同授予过程中,在结果通知书发出前,合作企业/分包商被作出限制投 (略) (略) 管辖的新项目处罚(即限制合作)的,视为不符合中价候选人条件,将按照评审结果依次上升递补,或重新比价。

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按照《 (略) 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没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响应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响应人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一)解密报价后响应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二)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三)经查实响应人所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

(四) (略) 上比价相关行为的,如不同响应人的报价文件用同一电子设备(如MAC地址相同)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的,视为串通参与比价行为之一。

十、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十一、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若参与报价则视为响应此报价有效期。

十二、本公告同时在 (略) “http://**”; (略) “http://**”;上登载,请 (略) 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 (略) 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略) 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十四、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十五、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截止时间前向业主书面提出。

(一)异议受理部门: (略) 运营事业总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 (略) 海珠 (略) 1238号万胜广场A塔31楼;

(二)投诉受理部门: (略) 运营事业总部;

投诉受理电话:020-*

地址: (略) 海珠 (略) 1238号万胜广场A塔31楼。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 (略)

地 址: (略) 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4号荔胜广场北塔16楼

电 话:020-*

邮 编:*

联 系 人: 邓工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




(略) APM线1型电客车空调系统委外维修项目

网上比价公告(第二次)

(略) 就APM线1型电客车空调系统委外维修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 (略) 上比价(第二次),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在 (略) (网址:http://**)参与本项目的比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 (略) 上比价,响应人须在比价公告期限内提出澄清(如有)并进行报名、报价,响应人参与报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合同条款及用户需求书(详见附件)。

备注:请合格的响应人完成会员加盟后参与项目。

一、比价内容:APM线1型电客车空调系统委外维修项目的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用户需求书”。

二、比价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总额为人民币*.15元,响应人报价不能高于控制价金额

三、公告时间、澄清时间、报名报价时间:

(一)公告时间: 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 17∶00止。

(二)澄清时间:各响应人如有澄清,请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8月12日17:00内登录 (略) 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时不得上传与澄清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则其后续报价无效。如我方采购采纳响应人所提出澄清,将发布澄清公告。

(三)报名、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17∶00止。响应人应在报名、报价截止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比价保证金、报价及解密。(如时间变化另行公告通知)

四、参与比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须为 (略) 会员。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价项目报名。

(二)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响应人有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三)响应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

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注:①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金额达到*元或空调数达到18台的空调机组生产或维修项目,需提供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②单独招标的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项目业绩,只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四)响应人提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五)关于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需提供附件:非联合体承诺函)。

(六)在本项目最终报价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五、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资质审查资料,不得上传与资质审查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具体提交时间以报价公告要求的时间为准,资料上传要求见附件11《资格审查文件上传要求》。

六、比价保证金:

(一)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元。比价保证金必须由响应人的银行对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响应人按照报价公告发布后 (略) 推送的银行账户缴纳比价保证金,具体提交时间见后续报价公告要求,并以收款银行显示保证金到账的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响应人,其报价无效。

(三)比价保证金的退还:业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应将响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适用现金、转账形式)退回中价候选人以外的响应人;业主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应将响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适用现金、转账形式)退回中价人和其他中价候选人。

七、合格响应人确定方法

报价公告发布后,所有响应人需按照报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缴纳比价保证金、报价并解密成功。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响应人的要求,按照附件1《资格评审表》对各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响应人才能成为合格响应人。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则视为公开比价失败。

八、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一)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合格的响应人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报价最低的响应人被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如遇评审价相同者,由评审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价候选人的排序。

项目合同授予过程中,在结果通知书发出前,合作企业/分包商被作出限制投 (略) (略) 管辖的新项目处罚(即限制合作)的,视为不符合中价候选人条件,将按照评审结果依次上升递补,或重新比价。

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按照《 (略) 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没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响应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响应人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一)解密报价后响应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二)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三)经查实响应人所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

(四) (略) 上比价相关行为的,如不同响应人的报价文件用同一电子设备(如MAC地址相同)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的,视为串通参与比价行为之一。

十、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十一、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若参与报价则视为响应此报价有效期。

十二、本公告同时在 (略) “http://**”; (略) “http://**”;上登载,请 (略) 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 (略) 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略) 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十四、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十五、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截止时间前向业主书面提出。

(一)异议受理部门: (略) 运营事业总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 (略) 海珠 (略) 1238号万胜广场A塔31楼;

(二)投诉受理部门: (略) 运营事业总部;

投诉受理电话:020-*

地址: (略) 海珠 (略) 1238号万胜广场A塔31楼。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 (略)

地 址: (略) 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4号荔胜广场北塔16楼

电 话:020-*

邮 编:*

联 系 人: 邓工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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