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治安防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 (略) 安全管理,提升重点区域的监控覆盖率和应急响应能力,现拟采用“以租代建”方式,租用先进的视频监控资源, (略) 重点区域的出入口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点位覆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治安防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预算金额:26万元
二、项目基本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需提供中标后的产品符合招标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合同签订之日起,租赁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所有设备归采购人所有。
5、所有提供的视频监控设备需符合厦视频办【2018】2号文件要求,确保图像清晰、传输稳定、存储可靠。
6、服务响应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工作人员报修后,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在2个小时之内修复完毕。若故障无法修复,需24小时内更换同等或更高性能的新设备,保障监控不中断。
7、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清单如有调整,根据调整情况增减相应费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价单(格式参考附件1)。
5、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日下午17:00点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密封 (略) 同安区通福路988号动力中心二楼保障保卫部,*@*63.com邮箱。
邮件发送要求:正文:请填写清楚报名项目、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92-*
公告时间:**日-2024月8月14日。
附件2、厦视频办[2018]2号《关于印发“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建设监控设备主要技术要求的通知》
(略) (略)
**日
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 (略) 安全管理,提升重点区域的监控覆盖率和应急响应能力,现拟采用“以租代建”方式,租用先进的视频监控资源, (略) 重点区域的出入口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点位覆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治安防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预算金额:26万元
二、项目基本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需提供中标后的产品符合招标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合同签订之日起,租赁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所有设备归采购人所有。
5、所有提供的视频监控设备需符合厦视频办【2018】2号文件要求,确保图像清晰、传输稳定、存储可靠。
6、服务响应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工作人员报修后,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在2个小时之内修复完毕。若故障无法修复,需24小时内更换同等或更高性能的新设备,保障监控不中断。
7、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清单如有调整,根据调整情况增减相应费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价单(格式参考附件1)。
5、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日下午17:00点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密封 (略) 同安区通福路988号动力中心二楼保障保卫部,*@*63.com邮箱。
邮件发送要求:正文:请填写清楚报名项目、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92-*
公告时间:**日-2024月8月14日。
附件2、厦视频办[2018]2号《关于印发“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建设监控设备主要技术要求的通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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