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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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寿县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灵寿县教育局本级
行政区域 灵寿县 公告时间 **日 17: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或报名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项目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预算金额 ¥1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鹏飞
项目联系电话 0311-*
采购单位 灵寿县教育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灵寿县人民西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1-*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海悦天地香港街1095号-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
项目概况
灵寿县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或报名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S-2024-0807

项目名称:灵寿县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34万元;二标段:41.6万元;三标段:28.6万元;四标段:55.8万元

采购需求:一标段:物理电学实验室等设备;二标段:智慧黑板16台;三标段:智慧黑板11台;四标段:电子白板15套、功能教室等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优惠政策。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项目,中小企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本项目所涉及预留部分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或报名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项目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获取文件前,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2.投 (略) 场主体注册后绑定 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开标时,供应商须用 CA锁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3.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最新版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入“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参加开标会议。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5.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寿县教育局本级

地 址:灵寿县人民西路

联系方式: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略) 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海悦天地香港街1095号-201室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鹏飞

电 话:0311-*

八、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寿县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灵寿县教育局本级
行政区域 灵寿县 公告时间 **日 17: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或报名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项目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预算金额 ¥1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鹏飞
项目联系电话 0311-*
采购单位 灵寿县教育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灵寿县人民西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1-*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海悦天地香港街1095号-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
项目概况
灵寿县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或报名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S-2024-0807

项目名称:灵寿县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34万元;二标段:41.6万元;三标段:28.6万元;四标段:55.8万元

采购需求:一标段:物理电学实验室等设备;二标段:智慧黑板16台;三标段:智慧黑板11台;四标段:电子白板15套、功能教室等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优惠政策。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项目,中小企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本项目所涉及预留部分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或报名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项目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获取文件前,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2.投 (略) 场主体注册后绑定 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开标时,供应商须用 CA锁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3.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最新版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入“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参加开标会议。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5.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寿县教育局本级

地 址:灵寿县人民西路

联系方式: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略) 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海悦天地香港街1095号-201室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鹏飞

电 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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