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司法鉴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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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司法鉴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司法鉴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司法鉴定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00987

2.项目编号:*055

3.项目名称: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司法鉴定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0万元

6.最高限价:本项目分为2个项目包,第 1 包:司法鉴定类,最高限价60万元;第2包:法医类,最高限价60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最多续签 2 次,最长服务期 3 年,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方式。)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一:供应商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痕迹物证类应具有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微量物证鉴定(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且在执业有效期内。

包二:供应商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死亡原因鉴定(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尸表检验,死亡原因分析),死亡方式判断,死亡时间判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医疗损害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挥发性毒物鉴定)且在执业有效期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日00时00分至**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或下载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供应商需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机构注册并办理汇聚CA与绑定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根据项目品目据实选择填报)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请注意货物类、服务类扣除率我县统一要求为20%,此项为强制要求)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6.政府采购监督单位:嘉鱼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5-*;联系人:吴忠华*;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28号;投诉电子邮箱:*@*63.com。

7.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hubei. 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精神,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投标人可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登*嘉鱼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平台网址http://**:8888/jiayu/)。具体可联系嘉鱼县财政局,联系人:吴忠华,联系电话*。上述内容仅作政策告知。

9.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磋商环节需要使用视频会议客户端,请各供应商提前下载安装视频会议客户端磋商过程的设备需具备麦克风,摄像头)。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help

10、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

11.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嘉鱼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01号

联系方式:王万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 (略)

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陈家湾新村10#

联系方式:司燕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燕琼

电话:*

","proBiddingProjectNumber":"*055


信息来源http://**
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司法鉴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司法鉴定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00987

2.项目编号:*055

3.项目名称: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司法鉴定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0万元

6.最高限价:本项目分为2个项目包,第 1 包:司法鉴定类,最高限价60万元;第2包:法医类,最高限价60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最多续签 2 次,最长服务期 3 年,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方式。)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一:供应商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痕迹物证类应具有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微量物证鉴定(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且在执业有效期内。

包二:供应商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死亡原因鉴定(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尸表检验,死亡原因分析),死亡方式判断,死亡时间判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医疗损害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挥发性毒物鉴定)且在执业有效期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日00时00分至**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或下载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供应商需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机构注册并办理汇聚CA与绑定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根据项目品目据实选择填报)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请注意货物类、服务类扣除率我县统一要求为20%,此项为强制要求)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6.政府采购监督单位:嘉鱼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5-*;联系人:吴忠华*;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28号;投诉电子邮箱:*@*63.com。

7.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hubei. 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精神,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投标人可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登*嘉鱼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平台网址http://**:8888/jiayu/)。具体可联系嘉鱼县财政局,联系人:吴忠华,联系电话*。上述内容仅作政策告知。

9.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磋商环节需要使用视频会议客户端,请各供应商提前下载安装视频会议客户端磋商过程的设备需具备麦克风,摄像头)。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help

10、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

11.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嘉鱼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01号

联系方式:王万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 (略)

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陈家湾新村10#

联系方式:司燕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燕琼

电话:*

","proBiddingProjectNumber":"*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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