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局新增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公开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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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局新增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公开询价函

随着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规划、建设用地类等档案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各类介质的原始材料,主要以纸质档案为主。由于工作中需要经常查阅相关的档案,需将档案及时进行档案数字化入库,因此,以询价采购方式就2024年新增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向社会购买服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价须知

1.项目名称:2024年局新增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需完成我局2024年5月至12月不动产、规划、建设用地类等纸质档案的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工作,加工服务主要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历史数据挂接、目录建库、条目著录、数据质检、回库上架等。最终以A4幅面作为一页为标准计算,项目中涉及A3幅面按200%折算成A4幅面,以此类推(实际金额以工作量结算)。

3.服务期:服务单位自签订服务合同后至2024年12月31日。

4.项目最高限价:29.*元(单页限价*)。

5.结算方式:工作量未满中标价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工作量超中标价时按中标价结算。

6.报价方式:报价以总价(单价)折扣方式报价,保留小数点2位。例:报价为0.95时,实际中标价为29.*元*0.95=28.*元,单价为*/页。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提供营业执照

三、技术要求

通过委托加工形式将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建立档案全文数据库和目录数据库,为内部管理及面向档案查阅利用者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

本项目涉及档案数字化成果应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杰思科档案管理系统,所有影像数据必须顺利入库到档案系统中,并 (略) 系统的衔接,保证数据入库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1、数字化加工内容

最终成果以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档案内容信息与档案原件一致为准。

2、数字化流程要求

档案扫描加工工作包括:档案拆卷整理、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存储、属性录入、数据质检、数据挂接、回库上架、档案盒外的加工耗材、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案卷(件)复原、成果管理,确保档案及其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档案拆装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

3、项目建设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为保障本项目建设顺利、有效地开展,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规范要求,同时遵循以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2016)第63号)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2007)

《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浙土资办(2009)143号)

《浙江省地籍调查数据库规范》(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8)

《浙江省数字地籍调查技术规范》(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8)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国土资源部,2001)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2002)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 *-94)

《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00)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

四、报价要求

1.拟报价单位于2024年8月19日24:00前,按要求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将报价回函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我单位。逾期递交的回函视为无效回函。

2.报价回函中需提供营业执照。

3.报价回函需用不褪色水笔工整书写或打印,一式两份,且均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同密封。

4.报价单位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

5.本次询价仅报单价,最终以实际完成数计算总价。

五、服务单位的确定方式

1.本次询价按最低折扣价确定最终成交单位。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我单位不向未成交的报价单位解释未成交的原因和退还相关资料。

2.若截止报价时间,不足3家报价单位提供报价的,我单位将重新开展此项目的服务采购询价。

六、成交通知

本次询价成交结果我方将在询价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成交方,并与成交方签订书面合同。

联系人:包雅萍

电话: 0579-*

地址: (略) 江北街 (略) 308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7日

随着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规划、建设用地类等档案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各类介质的原始材料,主要以纸质档案为主。由于工作中需要经常查阅相关的档案,需将档案及时进行档案数字化入库,因此,以询价采购方式就2024年新增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向社会购买服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价须知

1.项目名称:2024年局新增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需完成我局2024年5月至12月不动产、规划、建设用地类等纸质档案的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工作,加工服务主要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历史数据挂接、目录建库、条目著录、数据质检、回库上架等。最终以A4幅面作为一页为标准计算,项目中涉及A3幅面按200%折算成A4幅面,以此类推(实际金额以工作量结算)。

3.服务期:服务单位自签订服务合同后至2024年12月31日。

4.项目最高限价:29.*元(单页限价*)。

5.结算方式:工作量未满中标价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工作量超中标价时按中标价结算。

6.报价方式:报价以总价(单价)折扣方式报价,保留小数点2位。例:报价为0.95时,实际中标价为29.*元*0.95=28.*元,单价为*/页。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提供营业执照

三、技术要求

通过委托加工形式将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建立档案全文数据库和目录数据库,为内部管理及面向档案查阅利用者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

本项目涉及档案数字化成果应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杰思科档案管理系统,所有影像数据必须顺利入库到档案系统中,并 (略) 系统的衔接,保证数据入库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1、数字化加工内容

最终成果以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档案内容信息与档案原件一致为准。

2、数字化流程要求

档案扫描加工工作包括:档案拆卷整理、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存储、属性录入、数据质检、数据挂接、回库上架、档案盒外的加工耗材、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案卷(件)复原、成果管理,确保档案及其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档案拆装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

3、项目建设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为保障本项目建设顺利、有效地开展,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规范要求,同时遵循以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2016)第63号)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2007)

《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浙土资办(2009)143号)

《浙江省地籍调查数据库规范》(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8)

《浙江省数字地籍调查技术规范》(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8)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国土资源部,2001)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2002)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 *-94)

《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00)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

四、报价要求

1.拟报价单位于2024年8月19日24:00前,按要求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将报价回函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我单位。逾期递交的回函视为无效回函。

2.报价回函中需提供营业执照。

3.报价回函需用不褪色水笔工整书写或打印,一式两份,且均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同密封。

4.报价单位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

5.本次询价仅报单价,最终以实际完成数计算总价。

五、服务单位的确定方式

1.本次询价按最低折扣价确定最终成交单位。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我单位不向未成交的报价单位解释未成交的原因和退还相关资料。

2.若截止报价时间,不足3家报价单位提供报价的,我单位将重新开展此项目的服务采购询价。

六、成交通知

本次询价成交结果我方将在询价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成交方,并与成交方签订书面合同。

联系人:包雅萍

电话: 0579-*

地址: (略) 江北街 (略) 308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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