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行政中心4号楼暖气管道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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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行政中心4号楼暖气管道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行政中心4号楼暖气管道维修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开评标室一)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开评标室一)
预算金额 ¥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龙飞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志刚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3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龙飞 *
附件:
附件1 投标报名登记表.xls

项目概况

(略) 行政中心4号楼暖气管道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T-2024ZB-058

项目名称: (略) 行政中心4号楼暖气管道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行政中心4号楼暖气管道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将公告中附件填写完整发送指定邮箱(*@*q.com),报名成功后将文件发送至报名登记表中所填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开评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开评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刘志刚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306室            

联系方式:薛龙飞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龙飞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行政中心4号楼暖气管道维修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开评标室一)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开评标室一)
预算金额 ¥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龙飞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志刚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3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龙飞 *
附件:
附件1 投标报名登记表.xls

项目概况

(略) 行政中心4号楼暖气管道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T-2024ZB-058

项目名称: (略) 行政中心4号楼暖气管道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行政中心4号楼暖气管道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将公告中附件填写完整发送指定邮箱(*@*q.com),报名成功后将文件发送至报名登记表中所填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开评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开评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刘志刚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306室            

联系方式:薛龙飞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龙飞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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