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代溪高山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期-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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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代溪高山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期-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东(代溪)高山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期)-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工程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审批【2023】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 (略)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屏南县代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闽东(代溪)高山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期)-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工程,包括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钢结构装配式、装修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房屋建筑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额:*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不低于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第二季度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3)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 (略) 住房和城 (略) 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 (略) [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5)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 (略) 〔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联系电话:400-870-5191。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

开标解密时长:45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 (略) 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本招标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当投标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70000元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投标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 (略)

地址: (略) 屏南县代溪镇代溪村政府路1号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 (略)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湖滨村东门路40-1号翠屏华府8号楼2单元205室,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屏南县古峰镇中心片区2号楼六层

联系电话: 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大厦15层

联系电话: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东(代溪)高山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期)-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工程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审批【2023】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 (略)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屏南县代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闽东(代溪)高山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期)-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工程,包括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钢结构装配式、装修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房屋建筑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额:*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不低于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第二季度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3)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 (略) 住房和城 (略) 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 (略) [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5)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 (略) 〔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联系电话:400-870-5191。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

开标解密时长:45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 (略) 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本招标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当投标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70000元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投标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 (略)

地址: (略) 屏南县代溪镇代溪村政府路1号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 (略)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湖滨村东门路40-1号翠屏华府8号楼2单元205室,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屏南县古峰镇中心片区2号楼六层

联系电话: 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大厦15层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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