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燕文化产业街区21#、22#楼招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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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燕文化产业街区21#、22#楼招租招标公告



根据《溧水区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将溧水区飞燕文化产业街区21#、22#楼进行公开招租,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一、标的情况:

1、坐落位置:溧水区永阳街 (略) 17号。

2、有无房产证:无。

3、建筑面积(㎡):1625.55㎡(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4、建筑年代:1980年。

5、出租用途:商业经营、可用于餐饮经营。

6、附属设施:无。

7、招租业态:商业经营、可用于餐饮经营。

8、其他说明:

(1)装修程度:毛坯(前期装修已无法使用,需拆除)。

(2)目前状态:22#楼空置,21#楼预计2024年12月底交付。

(3)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须意向承租方现场确认。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房屋不利因素的影响以及业态需要等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二、租金底价:*.01元/年。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于签订协议时缴纳,以后每年租金须于下年度起始一个月前一次性交清。

三、招租方式:

报名时间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现场书面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加价幅度不低于0.*元/年/轮,下一轮竞价必须高于上一轮最高价,轮数无限制(每轮1分钟)。

四、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4日9:00—11:30;14: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飞燕文化产业街区招商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办理委托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七、竞价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10:30。

八、竞价地点:飞燕文化产业街区招商中心二楼会议室。

九、租赁年限:72个月(另设免租期12个月,包含在第一年租期内)。

十、报名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房产须用于商业经营,可用于餐饮经营。

4、出租方将本房屋按现状整体出租给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收购或补偿承租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承租方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出租方,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其装修部分,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十一、竞标保证金及租赁押金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需在报名时间结束前缴纳竞标保证金*元,不中标者,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需按照最后成交价的30%取整作为租赁押金,其竞标保证金转为押金,不足部分合同签订当日补足。

十二、重要事项:

1、承租方需按照出租方要求对出租标的外立面及公共区域进行改造,包含不限于房屋结构加固、外立面出新、屋面出新、 (略) 铺装、水电管线铺设等。

2、租金递增方式:考虑到改造费用较大,出租方将给予

承租方一定的房租优惠。即第二年,房租单价*/㎡/天,合计:*.73元;第三年,房租单价*/㎡/天,年房租合计:*.30元;第四年,房租单价*/㎡/天,年房租合计:*.88元;第五年,房租单价*/㎡/天,年房租合计:*.45元;第六年,房租回到原价平层*/㎡/天,挑高部分*/㎡/天,年房租合计:*.01元。

3、物业费:4元/㎡/月,支付方式为年付(先付后用),免租期内不免物业费。

4、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5、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未签订,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本标的承租期间发生的物业费和水电燃气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支付。

7、因经营需要,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产生任何二次装修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8、合同期内,承租方对出租方提供的资产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备,应及时上报出租方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8、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十三、联系方式:俞宙,电话:025-*

十四、监督电话:025-*

南京燕然 (略)

2024年8月8日




根据《溧水区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将溧水区飞燕文化产业街区21#、22#楼进行公开招租,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一、标的情况:

1、坐落位置:溧水区永阳街 (略) 17号。

2、有无房产证:无。

3、建筑面积(㎡):1625.55㎡(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4、建筑年代:1980年。

5、出租用途:商业经营、可用于餐饮经营。

6、附属设施:无。

7、招租业态:商业经营、可用于餐饮经营。

8、其他说明:

(1)装修程度:毛坯(前期装修已无法使用,需拆除)。

(2)目前状态:22#楼空置,21#楼预计2024年12月底交付。

(3)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须意向承租方现场确认。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房屋不利因素的影响以及业态需要等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二、租金底价:*.01元/年。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于签订协议时缴纳,以后每年租金须于下年度起始一个月前一次性交清。

三、招租方式:

报名时间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现场书面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加价幅度不低于0.*元/年/轮,下一轮竞价必须高于上一轮最高价,轮数无限制(每轮1分钟)。

四、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4日9:00—11:30;14: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飞燕文化产业街区招商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办理委托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七、竞价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10:30。

八、竞价地点:飞燕文化产业街区招商中心二楼会议室。

九、租赁年限:72个月(另设免租期12个月,包含在第一年租期内)。

十、报名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房产须用于商业经营,可用于餐饮经营。

4、出租方将本房屋按现状整体出租给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收购或补偿承租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承租方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出租方,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其装修部分,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十一、竞标保证金及租赁押金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需在报名时间结束前缴纳竞标保证金*元,不中标者,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需按照最后成交价的30%取整作为租赁押金,其竞标保证金转为押金,不足部分合同签订当日补足。

十二、重要事项:

1、承租方需按照出租方要求对出租标的外立面及公共区域进行改造,包含不限于房屋结构加固、外立面出新、屋面出新、 (略) 铺装、水电管线铺设等。

2、租金递增方式:考虑到改造费用较大,出租方将给予

承租方一定的房租优惠。即第二年,房租单价*/㎡/天,合计:*.73元;第三年,房租单价*/㎡/天,年房租合计:*.30元;第四年,房租单价*/㎡/天,年房租合计:*.88元;第五年,房租单价*/㎡/天,年房租合计:*.45元;第六年,房租回到原价平层*/㎡/天,挑高部分*/㎡/天,年房租合计:*.01元。

3、物业费:4元/㎡/月,支付方式为年付(先付后用),免租期内不免物业费。

4、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5、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未签订,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本标的承租期间发生的物业费和水电燃气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支付。

7、因经营需要,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产生任何二次装修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8、合同期内,承租方对出租方提供的资产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备,应及时上报出租方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8、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十三、联系方式:俞宙,电话:025-*

十四、监督电话:025-*

南京燕然 (略)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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